迟来的姻缘很有可能因为物质纠纷变味。
一名40岁的女子收到男友22万余元的彩礼和三金后,又提出必须买车才领证,但男方家已经拿不出钱来了,无力购车。
女方却说不买车就不结婚,没想到男友还真不结了,要求女子退还18.8万的彩礼和3.8万的三金,女子傻眼了,表示只退彩礼,后来又改口称不买车也结婚。
然而男友不吃回头草,将女子告上法庭,坚决要求退还彩礼和三金。
(来源:椒点视频)
案情回顾
2023年初,40岁的小莉通过媒人认识了26岁的小王,小莉虽相貌平平,但对婚姻要求颇高并且绝不妥协的那种。
或许这也是她至今未婚的主要原因。
在谈婚论嫁时,小莉要求小王家给18.8万元彩礼,小王一家虽家境一般,但看中小莉为人,咬牙答应了这个数额。
不仅如此,小王还额外给了1.8万元订婚钱,并购置了价值2.07万元的三金首饰,总计支出超过22万元。
眼看婚事将近,小莉却又提出新要求:必须先买车才领证,而且还得是BBA。
这个要求可不低,毕竟BBA最低也要二十几万,这个要求让小王一家左右为难。
为了凑齐彩礼,他们已经掏空了积蓄,根本无力再买车。
小王多次与小莉沟通,承诺婚后努力赚钱买车,但小莉态度坚决:不买车就不领证。
这种寸步不让的态度让小王彻底心寒,他开始质疑这段感情到底还有没有必要?
一番考虑之后,小王决定这婚不结了,通过媒人转告小莉,要求退还全部彩礼和订婚钱、三金钱,共计22.67万元。
小莉却表示只愿意退彩礼,三金是自愿赠予,凭什么退?
但小王说了,必须退彩礼和三金,否则就走法律程序。
小莉慌了,赶紧改口说愿意不再纠结买车的事,想继续这段关系,不买车也结婚。
然而小王算是看清了小莉的真面目,态度坚决地拒绝和好,并将小莉告上法庭。
法律分析
本案的核心问题是订婚钱和三金是否属于彩礼范畴。
关于赠与问题,《民法典》第657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小莉认为3.87万元是小王的自愿赠与,无需返还。
关于彩礼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本案中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说白了还处在男女朋友的阶段,完全符合返还条件。
《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87万元的金额超出普通情侣间赠与的常规范围,应视为彩礼的组成部分,毕竟没有谁的钱是大风刮来的。
法院最终判决小莉返还小王38700元。
写在最后
视频下方的评论,居然有网友说:小王太较真了,女方要的不是钱,而是男方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