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4日,电井维修工人沈某和往常一样进行检修工作,他打着矿灯进入了十几米深的电井里,越往下就闻到了一股越发浓烈的腐臭味,此时他的脚也缓缓踩上了地面,可脚底却是软塌塌的触感,他低头一看,脚底竟然是一个人的腹部,旁边还散着零落的肢体!
他吓得手脚并用的往上爬,出去以后立马报了警。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赶往了现场,经过现场勘查,发现尸体已经高度腐败,身上也并没有什么能够证明身份的物品,案件从侦查之初就变得十分棘手。
唯一得到的线索是从女尸身上仅剩的布料推测出来的,此时已经是十一月份,沈阳的天气已经十分寒冷,可女尸身上的衣物却十分单薄,贴身的内衣十分别致,警方对此做了大胆的推测——女尸很有可能是舞厅的舞女。
而这个推断却引起了警方的重视,加上这一次发现的死者,全市已经总共有7名舞女失踪了,既然都有相同的特征,警方很快就把几个案子放在一起集中调查,由此也发现了更多共同点。
舞女地处社会的灰色地带,多半都是身份卑微,社会地位不高的人。很多工作的场所也不正规,老板在舞女失踪之后都会保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对失踪的员工置之不理,这也是直到出现了七起这样的案件才被人所知的原因。
几个人都是被顾客邀约上门以后就没有再出现过,而且在发现的尸体都不完整,并且身上值钱的物品都被搜刮的一干二净。舞女的社会关系非常复杂,从舞厅的同事到每天一换的客人,这大大增加了警方的排查难度。
就在警方还费尽心思的排查嫌疑人时,又一起命案发生了,而此次失踪的也是一名舞女。舞女名叫王林,死在自己公寓的洗手间内,浑身赤裸,好在尸体依旧完整,而这也成为了本案的突破点,女子的体内还留有凶手的DNA。
法医立即对DNA进行检测,与此同时,根据警方调查,除了金银首饰和现金丢失之外,王林新买的手机也被顺走了。这成为了这桩案件的第二个突破点,只要凶手打开手机,就可以通过定位找到他的位置。
在等待结果出来的间隙,警方定位到了手机所在地,可让人奇怪的是,手机的持有者,也是一个舞女,他说这是一个顾客送给自己的,在留下手机以后人就不见了。因为那个人是第一次来,因此舞女也不知道他姓甚名谁,更不知道地址。
案件就此陷入困境之中,好在几天以后DNA鉴定结果出来了,警方根据这个结果锁定了一个叫做刘学新的男人。警方并未打草惊蛇,确认了刘学新就是送舞女手机的人以后,立即对刘学新展开了抓捕。
警方根据摸排,随后确认了刘学新的所在地,在警方成功抓获刘学新的时候还忍不住怀疑,眼前这个年龄已经56岁,身材偏瘦,有些秃顶,眼经细长的男人真的会是犯下众多凶案的嫌疑人吗?
这样的疑惑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刘学新在归案之后就如实的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也让警方的疑惑变成了愤慨一一除了已知能够确认下来的七桩命案,至少还有15条鲜活的人命丧生于刘学新的手中。
刘学新出生于1956年,家里虽然不是大富大贵,但也没有让刘学新过过苦日子,刘学新在家人的培养下成功的读完了一所大专。在那个年代,大专学历已经够刘学新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了,加上家里的助力,他就成为了电梯制造厂的厂长。
年纪轻轻就名利双收,刘学新的风头一时无两,加上没有什么经济压力,很快他就养成了大手大脚花钱的习惯,爱上了去舞厅跳舞,工作之余找几个舞女打发时间也变成了常事。开心起来更是直接把大把的现金往舞女衣服里塞。
就这样到了1999年,刘学新沉迷酒色,疏于管理自己的电梯制造厂,厂里的运营方面出现了问题,员工也出了很多事故。刘学新也因此引咎辞职,变成了一个普通的下岗职工,可他身上奢侈淫靡的恶习并未改变。
此时他已经四十几岁了,要想找工作的话并不是找不到,但他眼比天高,只想找一个和“厂长”差不多收入并且清闲的岗位,于是一直没有重新开始工作,反而整天找舞女喝酒跳舞,很快就将存款挥霍一空。
舞厅的舞女和刘学新跳舞难道是心甘情愿吗?答案是否定的,更多是为了赚到他口袋里的钱,现在他变成了一个穷光蛋,舞女自然也不再对他笑脸相迎。很快就让想白嫖的刘学新频频吃了闭门羹。
下岗落魄的中年男人认为舞女穿金戴银的钱都是从自己这里来的,看着舞女依旧光鲜亮丽,而自己却连饭都吃不起,刘学新心里越来越恨,就将主意打到了舞女身上--不让自己白嫖自己偏要白嫖,还要把她们的钱都搜刮干净。
刘学新就这样借着自己常客的身份将舞女带回家中,在事情办完之后趁着舞女洗漱的时间,趁机用铁锤猛击其头部,随后用尖刀和钢锯分尸,尸块则被装入塑料袋中,丢到不同的抛尸点。从1999年到2005年11月,他一共杀害了15名舞女。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在本案中,刘学新以抢劫财物为目的,以暴力手段致使被害人死亡,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2006年11月8日法院最终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个杀人恶魔还打上马赛克[裂开]
枪毙一百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