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辟谣的深圳房地产税新政,对中低收入阶层其实挺友好的

商学中人 2020-12-01 13:33:30

11月30日晚,深圳住建局辟谣了网上“2021年1月1日起深圳试点征收房地产税”的传言。

不过,对中产及以下阶层来说,这个谣言里的房地产税征收政策其实挺友好:

人均60平或家庭1套房为免征面积,2套房以上或超过人均60平方的,征收税率按住房市场评估价每年1.5%,第3套房征收税率2.5%,第4套房征收税率4.5%。

对一个普通的三口之家或四口之家,180平米或240平米的房子家用是足够了。甚至两套小户型+一套小三室也能控制在180平以下,都可以出租了。免征房地产税,并不会增加中低收入阶层的负担。

对于高收入豪富阶层,有一套500平的自主别墅,免征的话也很够意思了。如果再有第二套、第三套、第四套房产,那就该每年交房地产税税了。

也就是说,房地产税应该主要是调节高收入人群,让高收入者、富裕者缴纳更多税收,但要为大多数平民阶层减少税收负担,也就是体现出“削富济贫”的效果。

“削富济贫”有点难听,换个说法就是“先富带动后富”。

还记得11月3日长达66分钟的《新闻联播》吗?那天的新闻大篇幅介绍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主持人康辉一口气完成了22分38秒的口播。

其中关于“共同富裕”的内容: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我们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向着这个目标更加积极有为地进行努力。为此,建议稿在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中提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强调“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提出了一些重要要求和重大举措。

这种表述,在党的全会文件中还是第一次。

不要忘记社会主义性质,不要忘记共同富裕——那么,在房地产税上让先富阶层多承担一些,很难理解吗?

11月28日晚,新华社发布时评称:近期深圳有买中新房账面浮盈数百万元等传闻,导致抢房现象加剧,建议加强对持有环节调控,建立科学合理的房地产税制度。

这难道不是央媒在吹风?

房产商们的嗅觉是很灵敏的,11月30日,深圳万科某项目迅速发布了一份与广大客户共同践行“房住不炒”的倡议书。

真要将“房住不炒”落到实处,房地产税还会远吗?

当然,或许有人会说对富人征重税会打击企业家信心、会影响经济。拜托,连资本主义国家都是这样做的啊。

比如日本,属于全球财富分配做得最好的国家之一。据瑞士大型金融集团“信贷瑞士”汇总的《财富垄断状况报告》,2014年财富再分配推进最好的国家是比利时(47%)、日本(49%),财富垄断率在50%以下的只有这两个国家。同一份报告中,中国的财富垄断率从2000年的49%上升到64%。

日本为什么财富集中度低?很大原因就是对高收入者征重税,比如日本的遗产继承税最高税率达到55%,所得税+居民税的最高税率曾经高达88%。

所以,虽然这次房地产税被辟谣了,但不必怀疑,房地产税在十四五期间出台将会是大概率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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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0-12-01 19:51

    为什么不能在深圳开征房产税?全球房价深圳示范区第二,马上就要超越房价第一的香港了。

商学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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