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天底下,最痴心的人是谁?
恐怕也只有父母了。
好不容易生下来,又怕养不大,没日没夜地操心。稍大一些,该上学了,为了日后不落在人后边,这一番操心费力,自不必说。等到念出书来,又替他操心婚姻大事……
总之,只要活着一天,心就一天放不下来。
在这一点上,无论贩夫走卒,还是大智大贤,但凡是为人父母的,都一样概莫能外。
即便是陶渊明,这样的高人隐士。
责子(上阕)
白发被两鬓,肌肤不复实。
虽有五男儿,总不好纸笔。
阿舒已二八,懒惰故无匹。
写这首诗时,陶渊明40多岁。
这时的他,已经决然不再为“五斗米折腰”,不再出仕当个芝麻粒般的小官了。每日里,安心地“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干起了老农民的营生。
这就是诗的一开头,他为什么说:
白发被两鬓,肌肤不复实。
年过四十,两鬓不但生出了白发,而且还很多。所以用一个“被”字,也就是“披”的意思。浑身的肌肉也变得松弛,不再像以前那么壮实。
生老病死,人生常事,本来也没什么。
然而,更让陶渊明不甘心的是,眼看着自己一天天变老,可自己的儿子——虽然不少,足足有5个,可却没一个像自己的,都不喜欢读书学习。
想自己当年,“少学琴书,修习儒家经典”,“开卷有得,便欣然忘食”。
可自己的这5个儿子——
就说老大阿舒吧,今年已经16岁了,却那叫一个懒呀……
简直天下无敌了!
有时候自己都怀疑,是不是当初取名取错了?叫什么不好,偏偏叫“阿舒”。结果,使得儿子那叫一个“舒展”呀,整天就知道躺着了!
责子(下阙)
阿宣行志学,而不爱文术。
雍端年十三,不识六与七。
通子垂九龄,但觅梨与栗。
天运苟如此,且进杯中物。
老大废了,也就废了。只是老二阿宣,比起他大哥来,也没好到哪儿去!
眼看15岁了,可对于学习的兴趣,还是一星半点没有。
至于老三阿雍、老四阿端,就更不用说了。两人已经13岁了,可连6+7等于几这样的题目,都算半天算不出来!
根本就不是学习的料。
幸好还有个小儿子,小名叫做阿通,即将9岁了。
但也只知道贪吃。
整天不是嚷着要吃“梨”,就是嚷着要吃“栗”。关键发音还不标准,搞得你也不知道,他到底是要吃梨子,还是要吃栗子。
你说,陶渊明这个当父亲的,能不头疼吗!
然而头疼归头疼,终究还是:
天运苟如此。
老天就给了你这么5个儿子,你能有什么办法呢?
一点办法也没有。
顶多就是多喝几杯酒,然后借着酒劲,把自己为人父的这些个烦恼呀、痴心呀什么的,给好好消一消。
然而用酒消,真的能消得了吗?
才不会呢!
53岁时,陶渊明得了一场大病,似乎就要不久于人世。这个时候,他心里想得更多的,还是自己的这5个儿子。
于是,便写了一封家书,名叫《与子俨等疏》。
在这封家书中,最令他耿耿于怀的,就是:
“黾勉辞世,使汝等幼而饥寒。”
在以为自己即将死去的这一刻,他还在后悔,当初因为自己性情刚直,不懂得趋炎附势搞得“与物多忤”,与官场的各色人物,根本不能很好地相处。
后来,干脆辞官归隐,当起了老农民。
这样的做法,虽然是他个人的事,却使得自己的5个儿子,从小在贫穷饥寒中长大!
要不说“可怜天下父母心”呢!
一个人,一旦为人父、为人母之后,他自己就不再是他自己了,因为整个心都放在了儿女身上。尽管他自己也很清楚,“儿孙自有儿孙福”,可还是忍不住要操心,忍不住要痴心。
我们中国的父母,不就是这样吗?
一代又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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