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问答|2025年增加了2天法定节假日,工资计算是否需要调整?

剖析真实劳动争议 2024-11-23 10:08:39

【实务问答】

Q:华律师,您好!请问: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春节和劳动节各增加1天法定节假日。那么我们2025年开始的月平均工资及工资相关的计算是否需要随之调整?这次调整还会涉及哪些人力资源管理的相关影响?

第一,凡是涉及与日工资及小时工资计算,即便增加了两天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也无需调整计算公式,仍然按照此前的计算标准进行。因为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折算日工资计算的时候,不剔除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仍按照月工资除以21.75进行折算,而随之日工资、小时工资、未休年假计算基数均是按照计薪周期的21.75天进行,不会随之调整。

第二,凡是涉及与工作时间相关的,尤其是综合计算工时相关的事项,会随之调整,因为此前根据法律规定月工作天数为20.83天/月,但由于全国的年工作日由250天调整为248天,随之而变,月工作日调整为20.67天。而以年度为计算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全年的工作时间应为1984小时,如果有超时的部分应支付相关的超时延时加班费。

第三,政策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管理提示】

提示用人单位,提前做好2025年的相关工作日工作日历。如果存在5月2日或除夕当日安排员工上班的情况,应支付法定的300%的加班费。另外结合国家带薪年假制度,用人单位可以统筹相关未休年假,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者国家长假期间前后统筹安排相应的假期,既保证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又降低了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假的法律风险及成本支出。

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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