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巩固优化城区道路交通设施提升行动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试行)》等交通法律法规,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在城区部分路段(明细附后)启用电子警察设备,对上述位置的违反信号灯指示通行、逆向行驶、不按规定停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记录,现予以公示告知。
自公示之日起5日后正式启用,启用后首月首次违法只提示不处罚。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3月13日
来源 南阳交警权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