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包丽案”历经两年,再次经历延期之后终于开庭了,被告牟某某,终于被推上了被告席。
由于案件涉及个人隐私,为保护被害人,开庭以不公开方式进行,未来将择期宣判。
在庭审前,包丽母亲曾主张牟某某涉嫌虐待罪和故意杀人罪。
而她本人此次庭审中,主要扮演两个重要角色。
一个是本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另一个则是证人。
可以说本案的真相是在这位母亲的努力之下,才终于浮出水面的。
时至今日,包丽案已经过去了两年。
但每次回顾其始末,总是还能揭开那段难以忘却的痛。
2019年10月9日,北京大学法学院女学生包丽,服下200多片安眠药。
而她的男友牟某某,却并没有第一时间叫救护车,只是给包丽灌水,尝试催吐,错过了最佳救助时间的包丽,最后被医生确定为“脑死亡”。
同年12月,南方周刊发布一篇名为《“不寒而栗”的爱情:北大自杀女生的聊天记录》。
此文初步揭露了包丽与男友牟某某交往期间,牟某某的虐待行为。
包丽和牟某是在学生会工作期间认识的,随着交流的加深,两人确立恋人关系。
在外人眼里天造地设的一对,背地里牟某的行为却让人不寒而栗。
两人在一起的第二天就吵架了,当牟某知道包丽不是处女后,矛盾到达顶峰。
他对包丽“非处女”的身份十分介怀,言语间满是鄙夷,对她极尽羞辱。
“你的第一次,是给你前男友的认可和奖励,我就像个可怜鬼,我不想当一个接盘的人。”
他一边嫌弃着包丽,一边对包丽进行洗脑和精神控制。
一开始,包丽还能清醒地反驳,久而久之,她沦陷了,她觉得是自己亏欠了牟某。
牟某正是利用了这份亏欠,一切都向着极端走去。
他要求,包丽称自己为“主人”,并让她在身上纹“我是牟某的狗”。
还提出拍裸照作为惩罚,拍下了大量性爱视频威胁包丽,逼包丽以自扇巴掌的方式道歉。
仅仅因为包丽没理他,牟某就动起手来。
事后还毫不悔改,甚至可以说是理直气壮,说原谅包丽不理他。
到底应该是谁原谅谁?
对于这一切的不合理,包丽都默默接受了,这让牟某变本加厉。
因为包丽没有去陪他过夜,被牟某辱骂声狂轰乱炸。
两人争吵不断,牟某还总以“你不配”这样高人一等的形式精神打压包丽。
甚至让包丽要像条狗一样认错。
牟某还会私自恢复包丽手机的聊天记录,截图质问包丽。
从多条聊天记录里可以看出,两人的对话是不平等的。
随着侮辱力度不断加强,包丽的尊严逐步瓦解,陷入自我否定的泥潭。
后来,牟某甚至要求包丽为自己怀孕并堕胎以证明对自己的“衷心”。
包丽本能地拒绝,牟某转口就她让去做绝育手术,然后把输卵管留下。
只为了保证包丽和他分开后不再属于别的男人。恶心至极!
牟某总是会放大每一个细节去贬低、羞辱包丽,当包丽想要分手时,他又装可怜卖乖:“没有你,我根本活不下去。”包丽不止一次想过分手,但每次牟某都以死相逼。
牟某不仅是在方方面面折磨包丽,还教唆包丽自杀!
最后,不堪忍受的包丽选择用最极端的方式结束这段感情——服药自杀。
然而,在她离世前的最后一刻,依然在向牟某“忏悔”:
“此生最遗憾的事情莫过于此了,遇到了熠熠闪光的你而我却是一块垃圾,我今天给你谢罪了。”
很显然,根本不是什么“处女情结”的问题,这不过是牟某用来贬低侮辱包丽的幌子。
包丽的死,不是偶然,是牟某精心设下的“PUA陷阱”!
情感PUA如何法律定性?
需要注意的是,本案也引起了舆论对PUA中精神控制的法律定性的讨论。据媒体报道,有PUA授课组织向学员传授所谓的“情感操纵”、“自杀鼓励”等“调教”手段,有学员也真就在现实生活中利用PUA交到女友,然后根据所学的PUA课程,教唆女孩自杀,让女孩以死来证明爱他,并称自己很享受女孩为他而死的感觉。
从法律角度来看,此次牟某某案检察院是以虐待罪提起公诉,但法院是否会对牟某某定虐待罪尚未可知。牟某某对包丽是否有刑法意义上的虐待行为?二人是否符合虐待罪中“家庭成员”的关系?包丽母亲对媒体表示的其想追究牟某某故意杀人的责任,该主张能否有详实的证据链做支撑?对于这种教唆自杀的行为,能否对行为人定故意杀人罪?我国刑法中的故意杀人罪规定的比较简单,没有将教唆自杀的行为独立成罪。通常情况下,若教唆不能够正常理解自己行为能力的人自杀,例如,儿童或精神病患者,或醉酒的人,属于故意杀人的间接正犯,教唆者构成故意杀人罪。如果行为人教唆正常的成年人自杀,该教唆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目前在法律上有争议。但对于自杀者有救助义务的人故意不予救助的,可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相信很多人在关注着本案的进展,法院最终会如何处理本案我们拭目以待。
更希望包丽妈妈能为女儿讨回公道!支持严惩人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