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矩是规矩,咱得守着”!
上厕所没报备,公司抓拍两次有了证据,直接就是开除,乍一看觉得这个员工很冤,仔细了解之后才知道,这员工活该!
事儿是这样的,重庆一家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小陈,因为上厕所没报备,结果被公司一纸令下,直接“送出局”,连赔偿金都不带眨眨眼的。
小陈不服,一纸诉状告上法庭,结果你猜怎么着?法院不仅没站他那边,还反手给公司来了个“赞”!
话说今年4月,小陈正忙着在岗位上“搬砖”,突然内急来袭,想着就上个厕所的功夫,应该没啥大事儿,于是就没按公司规定报备,悄悄溜去了洗手间。
这一去,可好,直接被公司的“火眼金睛”抓拍了个正着。
第一次嘛,可能还算“初犯”,但小陈同学似乎没把这当回事儿,没多久,又来了一次“故技重施”。
这下可好,公司直接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给了他一张“离职通知书”,而且是那种“即刻生效”,连赔偿金都省了的那种。
小陈那叫一个憋屈啊,心想:“我上个厕所咋就犯了天条了?”于是,他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数额还不小,足足5万多块呢!
结果,让小陈同学万万没想到的是,法院不仅没有站在他这边,反而还给公司“站台”了。
这究竟是啥情况?难道公司真的有啥“不为人知”的背景?其实啊,这事儿还真不怪法院“偏心”,关键是小陈同学的岗位太“特殊”了——他是一名游泳馆的救生员!
在入职之前,小陈就和公司签订了《救生员安全责任书》,里面明确规定了:“救生员在值班时间内,临时离开岗位需报备,并由其他救生员负责看护,一旦违反,公司有权无条件解雇。”这规定,可是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小陈自己也签了字的。
可能有小伙伴要问了,救生员岗位真就这么“金贵”,连个厕所都不能上?这事儿,还真不是危言耸听。咱们来看看几个真实的案例,你就明白了。
2021年,北京某游泳馆就发生了一起溺水事件。当时,一名消费者在游泳时突发状况,不幸溺水。家属后来以“馆内没有救生员进行安全巡视,导致未能及时发现并抢救”为由,将游泳馆告上了法庭。结果,法庭裁决游泳馆承担主要责任。你猜这“未能及时发现”是多久?仅仅2分钟!是的,你没听错,就是2分钟的时间,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消逝了。
如果你觉得2021年太久远,别急,这还有去年的案例,2023年10月,四川某游泳馆又发生了一起类似的溺水事件。这次,是一名男童突发溺水,结果直到8分钟以后才被发现并抢救。遗憾的是,这次没有奇迹发生,男童最终离开了这个世界。
看到这儿,可能有小伙伴要问了:“作为劳动者,我们难道就没有上厕所的自由了吗?”当然,作为劳动者,我们享有劳动法赋予的正当权利,这毋庸置疑。但是,权利和责任是相辅相成的。特别是在一些特殊行业,比如游泳馆这种存在高风险的地方,救生员作为“最后一道防线”,他们的职责可谓是“重于泰山”。
就像网友说的:特殊工种特殊对待有的岗位就是不能离人!
想象一下,如果救生员因为“内急”而擅离职守,哪怕只是几分钟的时间,也可能导致无法挽回的悲剧发生。这不仅仅是对顾客生命安全的极大威胁,也是对救生员自身职业道德的严重亵渎。
所以在职场上,还是得守规矩,特别是那些关乎生命安全的“硬规矩”。别看这些规矩平时可能显得“不近人情”,但关键时刻,它们就是你的“保护伞”。
就像小陈这事儿,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有点“冤”,但仔细一想,公司这么做也是出于对顾客生命安全的负责。
对于公司只有一句话想说:干的漂亮!
素材来源:曹小月-12月5日-上厕所就被开除?谁在支持这家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