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中国宝安集团公司,3月22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位于武汉江夏纸坊的湖北青龙山风景区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多个林权证,不同区域林地的使用权起始日期略有不同,但多数是从2004年12月中旬开始,期限50年。对于江夏青龙山风景区项目的后续开发需与政府层面沟通,有关工作仍在推进中。
2004年,中国宝安集团通过下属公司投资1650万元(后增加至3300万元),与当地林场成立联营公司,取得武汉青龙山林场5100亩土地,进行风景区地块开发与运营,但此后一直没有披露详细的开发情况。
据了解,青龙山项目所在的青龙山林场,位于武汉城区以南约20公里江夏区纸坊街,毗邻青龙山国家森林公园,属于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自筹资金发展,自负盈亏。
为开发青龙山项目,中国宝安集团于2004年通过下属公司出资1650万元,与青龙山林场成立联营企业湖北青龙山风景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龙山公司”),取得林场3.45平方公里林地(5100亩),期限为50年,中国宝安间接持股55%。
取得地块后,中国宝安开始进行青龙山风景区工程的投资。2010年,其在青龙山公司的投资额变为3300万元,持股比例为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