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荒唐!结婚10年育有三子,妻子报警称遭丈夫强奸,或判3年以上

自由轻羽事 2024-04-01 20:48:37

真是让人开了眼了,妻子报警称遭丈夫强奸,而且两结婚10年,育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女子的报警,而且丈夫很有可能判3年以上,完全按强奸罪判罚。

婚姻的意义到底是什么?如果两个人结婚10年,育有3个子女,这样的夫妻会没有感情吗?不然结婚10年,3个孩子怎么来的?

原来以为大同订婚强奸案就够离谱的,现在河南又来一个夫妻结婚10年,育有三个子女,女子却报警称遭到丈夫强奸。

河南濮阳,女子武某与尹某丈夫结婚10年生育3个孩子,后与丈夫2次起诉离婚未果,报警声称被丈夫强奸,警方随后将女子丈夫逮捕。目前,女子丈夫已经被公诉,案件历经2次开庭等待宣判。若检方指控成立,尹某可能面临3年以上刑罚。

对于这件事,网友们是纷纷留言,说出的自己的观点:

网友:婚内强奸罪必须要有强奸当时的视频作为唯一的证据,看是否是丈夫违背妻子的意愿而强行的发生性关系,如没有视频,只凭口说,凭伤痕和性分泌物作为证据判罪,净是瞎扯,会让男人无法活。

如果离不了婚,就和男方性生活后保留证据告男方强奸。还把男方告进监狱。如果这个案子真判男方有罪,那以后的婚姻就如履薄冰。男人们小心了,那天她一生气,先叫你幸福上天,然后把你打进地狱。

我真是无语了,又没离婚,而且夫妻双方本来就有尽夫妻生活的义务这怎么算强奸呢

结婚证是你们合法关系的证明,注意,这是两个独立的人格的结合。不是结婚了,女性就成了男性所有物,可以随意玩弄。交融这事还是要双方自愿,这是一个人的基本权利。双方有尽夫妻生活的义务,一方不愿尽义务说明感情已经破解,不能强迫进行夫妻生活。

重点女的说是男的经常家暴严重,理应离婚,每个月生活费就给500块。女的还要带娃做手工,什么叫一直给钱花没缺钱过,哎,婆家那边啥说辞都有。

清官难断家务事,只要一方愿意说谎,根本不好定夺,是存在想离婚,还是家暴,但又结婚10年还有三个孩子,的确不好判。更多的网友讨论的观点,家暴,故意伤害都可以说,婚内强奸理解不了。

其实,婚内强奸判罚依据主要是婚姻关系是否正常存续,正常存续期间不构成强奸。女方提出离婚处于离婚冷静期或者诉讼期,就算没领离婚证也构成强奸!

婚内强奸是指双方在冷静期,冷静期过了就可以离婚了,强行发生性关系,不在冷静期,夫妻之间强行发生关系,不叫强奸。所以说结婚证还是很有用的,只要女方没提离婚就不会构成强奸。

这个应该是离婚冷静期,从两方陈述来看,男的估计脾气不好,女的应该处事优柔寡断,离婚冷静期还约男方出去吃饭,地震还关心一下等,男的觉得有复合的可能。

想更进一步,中间双的反应都不复合对方的预期,这就是两个没有把生活过明白的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离婚冷静期强奸算不算强奸让法律去论吧。

违背妇女意愿的性行为就是强奸,结婚只是两个人亲密受法律和道德保护,不代表女人就完全委身于男人,强奸也算是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的一种表现。

法律是针对每一个公民的,每个人都是独立体,不是某个人的玩物,尊重每个人的意愿,而不是结了婚,女的就认人摆布。

个人观点:

哎,各位多看看内容吧,别只看就评论。这位长期遭受家暴,独立抚养三个孩子,每月生活费只有500元,甚至有时候没有。23年3月份已经在起诉离婚了,结果没成功。婚内强奸有这么个说法,虽然争议很大,但我觉得如果长期被家暴是事实的话,这位妇女同志的诉求应该被大家支持。

这件事情我站女方,如果女方有心搞钱,不会等十年,而且为男方生三个女孩。女方因男方多次家暴提出离婚,这个所谓的强奸案发生在规定的冷静期内,这一点与前两天的冷静期杀妻案极为相似,希望能查明真相。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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