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就来气!13岁男孩性侵女孩不立案,学校不处理,最新通报来了

自由轻羽事 2024-03-21 13:02:17

现在的孩子太早熟了,如果家长的教育跟不上,青春期的少年很容易做出让人愤怒的事情。

广东清远市阳山县,2月26日一位年仅8岁的小女孩,独自在公园的洗手间内遭受了一位13岁男孩陈某的性侵,这件事让人愤怒不已。

13岁男孩今年上初二,被侵犯的8岁女孩上小学二年级。因为当天女孩和上五年级的姐姐闹了小矛盾,姐姐先回家了,自己独自在附近的公园玩耍,随后小女孩被男孩侵犯。

当地3月20日发布通告称,陈某对其涉嫌强奸他人的事实供认不讳,因未满14岁,不予立案,目前陈某已被依法送至专门学校进行训诫教育。

最让人气氛的是,在得到不予立案的通知后,这个13岁的男孩又返回了学校上课,校方回应称,没有得到上级的通知,学校没有权利不让孩子上课。

两人都是未成年,那么未成年受害者的权益是不是更应该受到保护。如果把保护二字集中到施暴者身上,保护施暴者,那么未成年受害者如何保护自己?下次遇到侵害该怎么办?

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谁来捍卫?不能随便来一个未成年侵害后都扬长而去吧?对8岁的受害者的心理伤害,更是不容忽视的。

关于人权,太关注施暴者这个角度了,忽略了受害者本身更应该受到保护和人权的重视。

从小时候的“孩子他还小你跟他计较什么”,到法律社会方面的“涉性侵者未满14周岁,不予立刑案”。

未成年人保护法应是用来保护未成年的有力武器,而不是成为未成年人犯罪逃避责任的工具。

男孩13岁就有了性冲动,性侵幼女,给幼女造成了伤害,就得承担责任!既有了强奸的能力,又有了犯罪的事实,还有了对别人的伤害,怎么就能逃脱惩罚?!

而且这个13岁的男孩,还是个问题少年,在学校就有抽烟、喝酒旷课、欺凌等,像这样的如果不加惩戒,以后还会肆无忌惮的做出更荒谬的事!

对于此事,网友们的希望惩罚男孩。

不满14岁能够免责,那么8岁女童因此受到的伤害谁来负责?都已经发生性侵,而且事实确凿还能够逃脱,真是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13岁男孩是未成年,那么,那个被侵害的8岁的小姑娘,不是未成年吗?谁来保护她的安全?这样的处理,是否有失偏颇。

估计女孩一辈子都有阴影了,害了别人一生,就因未满14岁就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实在不该。

13岁的未成年人,就会性侵8岁的未成年人女孩,真是让人难以理解。现在的未成年人孩子,什么违法犯罪的行为都干得出来。

一直以来,我们都有父母犯法,孩子受牵连的传统,却从来没有孩子犯法问责父母的制度。

孩子无法干涉父母的行为,却要为父母的过错买单;父母的过失导致孩子犯罪,却能逃避作为监护人的责任!

做为一个未成年人的父母和学校的老师,都要好好的做好监护和法律法规教育,正确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现在的孩子营养又好,12、3岁就长得高高大大的。在加上信息发达,接受的东西比较多,比现在的成年人原来要早熟得多,所以希望能尽快修改修正现行的一些法律,和时代相适应。

在当今社会,未成年过早的接触网络,普遍早熟,我们应该对未成年心里健康给予更多的关注。我们应该加强重视,社会,学校,家庭,齐抓共管。迅速行动起来,当作社会大事,协调配合,让我们的未成年健康茁壮成长。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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