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不过穷苦的男同胞若是娶不上媳妇,还有一条路——做上门女婿。虽然上门女婿看上去有些丢脸,但其实也受到法律的保护。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规定: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因此上门女婿并非没有人权,即便婚前女方提供彩礼,将男方“娶进门”,作为丈夫大可不必自卑。然而就在重庆巫溪,发生了这样一件令人感慨万千的事情,男子没钱买婚房,又不愿意做上门女婿,还自称“我哪里的女人都能找”,实在是伤透了女孩的心。究竟是自尊心在作祟,还是虚荣心在作梗?
女孩晓红与李某是一对恩爱的同龄情侣,他们两人交往三年,感情稳定,现如今已经到达谈婚论嫁的地步。然而在晓红把男友带到家里时,父母却对李某不满意。因为他家里太过贫穷,本人工作又比较寒酸。父母为晓红的未来发愁,若是自己的女儿嫁过去,恐怕要吃不少苦头。
晓红为了说服父母,使劲浑身解数。她坦言,李某平常十分照顾自己,像个大哥哥一样亲切。纵使他没有钱,但是对自己百依百顺。父母看着女儿痴情的模样,最终还是妥协了。不过他们在与李某商量彩礼时,提出了最基本的要求,希望李某家里能提供婚房,这套婚房不一定是新房,即便买二手房也可以。
然而,正是婚房的要求,却成为他们订婚的最大阻碍。李某认为,买二手房做婚房实在说不过去,还不如存着钱日后直接买新房。晓红父母又提出,他们名下还有一套空着的房产,可以用于两人结婚,不过条件是李某必须成为上门女婿,婚后生了孩子跟母姓。
这一要求,遭到了李某强烈的反对。他不仅不同意,反倒有些气愤地说:“大不了不结了,我哪里的女人都能找!”晓红亲耳听到这句荒唐话,又气又悲。气的是李某根本不尊重自己,悲的是李某竟然说出如此随意的话,难道在他的心中,自己可以被其她女人代替吗?正是这句话,成为两人感情路的终点。晓红不再坚持嫁给李某,向他提出了分手。
订婚失败后,两家人需要清算此前李某已经给付的彩礼钱。彩礼的返还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符合返还彩礼的条件。不过在清算彩礼时,又发生了不小的矛盾。李某事无巨细将所有送出的礼物列出清单,居然还包括探望晓红家时携带的瓜果蔬菜。晓红及其家人分外震惊,都有些后怕,还好拒绝了这门婚事,否则晓红若是真的嫁给李某,将来的生活恐怕是鸡飞狗跳。
这件事给晓红的心里蒙上了挥之不去的阴影,她的家人也常常在亲友面前抬不起头来。因为当初订婚前,晓红已经消息广而告之,她的同学、朋友全都知情,有的还在等在喝喜酒。最关键的是,晓红心中受到了创伤,原来她交往三年的男朋友竟是这样一番面孔,这三年简直相当于在浪费时间。晓红的父母非常忧愁,女儿在这么个男人身上花费几年光阴,现如今已经25岁。然而人生又经得起几番浪费呢?
其实晓红及家人思虑过重,这次经历对晓红来说未尝不是好事,因为她这次遇到如此奇葩的男友,下次再结交男朋友时就能够更全面地把关。婚姻是人一生最重要的事情,只有认真对待,才能收获圆满的婚姻生活。
除此以外,从本事例中,我们可以看出,晓红一家人在婚姻大事上比较注重房子,这也是很多家长考验女婿的首选目标。房屋意味着什么呢?——遮风挡雨的地方,一个人生活的保障。不过现如今,很多年轻人在结婚时仍旧租住房屋,直到结婚若干年后才攒出一套首付。他们的生活也未必是不幸福的,反倒有一种苦尽甘来的畅快。
在如今房价飙升的时代,房屋成为压在年轻人身上的重担。尤其是男性及其家庭,如果没有房屋,很容易变成“大龄剩男”。不过物质始终不是婚姻的主旋律,面包的取舍与个人的婚姻观有着很大关系。如何能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上保持婚恋初心,恐怕是一个严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