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又是一个好心没得好报的惨痛教训。在新疆霍城县,一名女子免费搭乘同事车辆去上班,结果同事在开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直接开车撞上了大树。事故直接导致女子瘫痪,被评定为一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更意外的一幕发生了,女子家属直接将这名同事告上了法院,狮子大开口要求其赔偿女子各种损失308万。
法院审理案件后认为无偿搭乘者和机动车驾驶人形成了口头无偿合同关系,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对方损害的,机动车驾驶人要承担违约责任。最后一审判决同事向女子赔偿172.69万元。
判决一出,全网为之沸腾了。有网友表示,这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泯灭?慢慢的人的良心没有了,同情心也没有了,友爱互相的精神也没有了,有的只有冷漠的心和警惕心。
有人说南京彭宇案的判决结果,让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直接倒退几百年,从此路有摔倒老人,再也没有人敢扶了。
如今好心免费搭乘,出事故了却要做好事的驾驶员赔得个倾家荡产,这样的判决就是一个信号,一个让乐于助人的传统美德走下坡路,往后倒退的信号。
有活生生的案例摆在那里,以后谁还敢顺路捎一段同事、朋友,就算是亲戚也不敢搭了。估计除了自己的家人,谁也不要给上车了。
想要坐车可以,先签一份免责协议,划分清楚双方责任先,要不然发生意外了,卖房卖车都不够赔的。
如果你的同事、朋友、亲戚想要坐你的顺风车去前往目的地,你给坐还是不给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