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育良批评过祁同伟,说他患得患失八面玲珑,还说他少年得志容易栽跟头。祁同伟难以找回当年兢兢业业的感觉,皆因他已经发生蜕变。现实的公安系统中,不乏祁同伟这样的干部。
太原北城公安分局原局长邵建伟,曾是太原地区公安系统中最年轻的局长。那时候的邵建伟是何等的风光和自信。可一朝贪腐锒铛入狱,权力、荣誉、掌声全都消失不见,暗无天日的铁窗内,未有绵绵不绝的悔恨。
邵建伟是土生土长的太原人,1957年出生在一个工人家庭。12岁那年,父亲的去世打断了原本平静的生活。过早的艰辛,磨砺了邵建伟的心性和意志。七十年代末,邵建伟亦跟随时代的洪流,在太原郊区的一个农村插队。
当他得知高考即将恢复,便萌发了复习考大学的愿望。一年之后,邵建伟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山西人民警察学校。大学毕业,邵建伟被分配到太原公安局北城分局的一个基层派出所。
仅仅用了三年的时间,邵建伟就当上了敦化坊派出所所长,不得不说,彼时的邵建伟确实有能力。33岁,邵建伟又升任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处长。不到40岁,邵建伟便当上了北城公安分局长。和影视剧中的祁同伟一样,邵建伟也是少年得志。
41岁,邵建伟又升任太原公安局副局长兼杏花岭分局长。两年后邵建伟调任临汾市,正式成为当地公安系统的一把手。四十岁出头,绝大多数的公务员,都还徘徊在科处级的岗位上,而邵建伟就已经成为了厅局级的干部。
在太原和临汾两地的公安系统内部,人们都公认邵建伟工作踏实且为人处事雷厉风行,浑身上下的那股激情,为自己铺就了顺畅的仕途之路。邵建伟的顺利升迁,也让他很快感受到了不一样的“领导世界”。
每当脱去警服之后,邵建伟也曾感叹自己日夜操劳,却没有获得多少实际利益。原来,升任分局一把手后,邵建伟周围各种各样的人就变多了。有的是直接找他办事的,有的则是感情投入放长线钓大鱼。
其中有不少是腰缠万贯的私企老板,长时间接触这类人,邵建伟的心态逐渐起了微妙的变化。和祁同伟一样,邵建伟也感到职权固然重要,可卸任后什么都没了。可钱一旦到手,就永远是自己的,而且还能传给子孙后代。
正是这种心态上的不平衡,成为了邵建伟变质的起点。何况,此时的邵建伟已经成了一把手,没有制约,没有反对的声音,在单位做点什么,都不会引起太大的关注。他经手“处理”的第一个案子,便是杀人。
那是1998年7月,吴冰因为让路问题和出租车司机钱永平发生争执,吴冰用刀子将钱永平捅死。吴冰是国内某报社在山西记者分站的职员,杀人之后吴冰随即潜逃。直到一年之后,邵建伟管辖的杏花岭公安分局才将吴冰抓获。
吴冰刚刚归案,他的家人就开始了四处活动。吴冰的父亲吴元,时任太原商业银行行长。他在市里拼命寻找各种关系并上下打点,企图让儿子取保候审。
吴元认识东海海鲜酒家的董事长吴建宏,后者无意间跟吴元提起,自己和分局局长邵建伟关系很铁。吴元听闻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随即在吴建宏的酒店设宴招待邵建伟。
不久,吴元和邵建伟再次相约山西大酒店。吴元替儿子求情,并直接拿出了20万现金,邵建伟没有推辞,直接将钱收下。几天后,邵建伟给侦办案件的刑警中队长打电话,让他把该案的卷宗拿过来。
邵建伟随后带着卷宗,在御花园大酒店和吴元见面,并把卷宗当面给吴元看了。他特意交代吴元,下面的两件事必须做好。一个是证人的证言,一个是办案人员的工作。吴元心领神会,明白接下来该怎么操作。
至于邵建伟,他只需要按照正常的流程,为这件事提供一个合理的契机就可以了。过了几天,邵建伟亲自主持召开相关会议,主要是研究讨论吴冰的杀人案。邵建伟以吴冰要协助抓捕同案犯的理由,给他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吴冰当天就从看守所出来了。
虽然事情办妥了,但邵建伟并不满意,他直接跟介绍人吴建宏抱怨,说这件事让他担了很大风险。而且,单位私底下的议论和闲话,也容易给他带来各种麻烦。
吴建宏岂能听不出邵建伟的弦外之音,这是不满足啊。吴建宏不敢怠慢,立刻花了29万港币,托人在香港买了5块百达翡丽的手表。之后,连同发票都一起送给了邵建伟。
就这样,邵建伟放任了一把,也开始了自己的受贿徇私之旅。
介绍人的事情邵建伟敢办,老同学的请求更是义不容辞。1999年11月,因为涉嫌绑架罪,嫌疑人任帅被留置在杏花岭分局。任帅的亲属李满林,山西响当当的黑老大,他立刻找到太原检察院的干部罗毅伟,让他想办法把任帅捞出来。
罗毅伟和邵建伟当年是大学同学,开门见山便让他为任帅办理取保候审。邵建伟问都不问,立刻指示分管的副局长,当天就把任帅放了。随后,李满林给了罗毅伟10万,罗毅伟转交给了邵建伟。出于同学情面,邵建伟收了5万,其余的5万又退给了罗毅伟。
除了这两次为嫌疑人开脱,任职一把手的邵建伟,在太原工作期间,还跟其他的私企老板勾肩搭背。他拿过别人的13万,还拿过8.96万元的集资房款。
贪腐的口子一旦被撕开,可就再也合拢不上了。邵建伟在拿钱办事的意识中越陷越深,此后他更是认为,权力就是他个人的生产工具。
邵建伟在落马后曾经坦言,他自己的权力欲其实大过金钱,追求权力的过程,让他产生了“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满足感。于是,除了收钱办事外,他也看重在公安系统内部捞钱。干部的调整和机构改革,便是邵建伟捞钱的最好时机。
1995年到2001年期间,6年时间里,邵建伟先后在北城和杏花岭两地的分局任职。这期间,公安分局内部有过多次大的干部调整。利用这些机会,邵建伟在内部系统中捞取了不少。
其中,有不少想要“进步”的干警,都是主动向邵建伟表达心意。如同祁同伟向李达康靠拢,甚至不惜哭坟和挖地一样,邵建伟的下属们在这个过程里也是各显神通。邵建伟本人,自然乐见下属们如此表现。
有人送来几千块钱,他笑纳接受,有人送几万几十万,他也照拿不误。一点点积累下来,他居然收了63.66万之多,涉及到的干警有28人。这些人懂事,邵建伟自然也都看在了眼里。
在各个阶段的干部调整过程中,凡是送了钱的,都得到了邵建伟的提拔。也正是由于邵建伟带头,由此便在当地公安系统内,形成了钱权交换意识。而在这个过程中,邵建伟还学习各种新办法来隐藏和遮盖自己。
落马后的邵建伟坦言,自己多年来不再钻研业务,而是整天在研究如何拉拢干部群众,如何隐藏自己,如何表现出好的一面,以便自己能够更长时间的伪装。为此,邵建伟甚至还专门去学习西方政坛上的那套政客表现方法。
2001年6月,邵建伟从太原调任临汾。成为市公安局长不久,各个区县的公安局长和政委便开始了轮换和交流,趁着这样的机会,邵建伟又大肆捞钱。再后来临汾市公安局进行机构改革,那一个个的职位,都被邵建伟明码标价了。
有的干警送钱很多,甚至把美元都摆在了邵建伟的案头。有的干警送钱少,也有的干脆就没有送。邵建伟分门别类,自然也要进行区别对待。
送的多的得到好职务,送的少的得到较差的职务,不送的自然连职务都没有。所以,又跑又送提拔重用的顺口溜,当真不是空穴来风。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
有些干警年限不够,或者工作能力很差不作为,按照规定这样的人自然是不能提拔的,但偏偏这样的人,跑官要官的运作能力很强势。邵建伟既然拿了这部分人的钱,自然也得照顾到他们的利益。
最终的结果是,这些死缠烂打的人,竟然也都给安排了职务。有些口碑实在差的人,邵建伟也担心有人说闲话,就把他们放在了岗位待遇不太好的位置上了。
毕竟在邵建伟的逻辑中,送多送少,送还是不送,至少外在的观瞻要处理到位。换句话说,他要通过手上的权力拿到了好处,还不能让外人挑出毛病,更不能让底下的人议论说闲话。
怀着这样的心思,公安系统仿佛成了邵建伟私人运作的项目公司。再者说一把手更加不受制约,不会有人当面反对,也不用担心有人敢明目张胆的议论。邵建伟便彻底放开了手脚。
2001年6月他刚刚调任临汾,到2004年3月,他在公安局长的任上,就收了人民币52.03万元,美金一万元。这一笔笔的贿赂款,分别来自13名公安干警。邵建伟故技重施,丝毫没有要收敛和收手的意思。
《人民的名义》里,高小琴和侯亮平的对话,虽然是事前刻意做的准备,但她有一句话说得还算在理。即公安系统内的干部,因为整天和各类犯罪分子打交道,久而久之心态也会跟着发生变化。邵建伟一步一步地堕落,也是如此。
哪怕后来不断被人举报,邵建伟也不知道收敛。得到自己被查的风声后,更是妄图销毁证据,和检察机关负隅顽抗。从这一系列的操作中都不难看出,邵建伟已经彻彻底底退化变质。他所有的操作,已经不再是一个公安局长所能为的,完完全全就是在犯罪。
好在法网恢恢,东窗事发也仅仅是早晚的事。落马之后的邵建伟,在自知无力回天的情况下,也就逐一交代了所有的问题。被关押期间,邵建伟还写下了长达十多万字的忏悔信。
邵建伟思考了自己从警24年来的心路历程,从一个基层民警一步步做起,而后走上了领导干部的岗位,可接着又从一把手的位置上跌落谷底,这种巨大的差别不是别人促成的,完全是邵建伟一步一个脚印走出来的。
在被调查期间,检察机关一共指控了邵建伟四十多条犯罪事实。对于这些已经完全查清了的事实,邵建伟没有进行过辩解。
根据检察机关的调查,邵建伟先后收受的钱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62万元,此外还有一万美金和价值29万港币的名表。邵建伟随后将赃款赃物的大部分进行了退赔。
2005年11月,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邵建伟犯有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和其他一些职务犯罪人员在一审后选择上诉不同的是,邵建伟在一审后表示不上诉。
至此,这个曾经年轻有为的干部,也成为了铁窗内服刑人员。邵建伟本人的蜕变,和其他贪腐分子的蜕变,并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权力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是导致邵建伟一步步堕落的关键。而自身心态的微妙变化,也在变质的过程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可一切都为时已晚,既然做出了错误的选择,也就得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邵建伟是如此,其他的贪腐分子也是如此。
文|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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