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72号法令,采用增值税抵扣计算方式的营业场所可对享受减征增值税政策的商品和服务适用8%的增值税税率。
政府已根据越南国会2024年6月29日发布的第142/2024/QH15号决议,于2024年6月29日发布第72/2024/ND-CP号法令,规范增值税减免政策。
该法令明确规定,目前税率为10%的商品和服务适用该法令,但不包含以下商品和服务:
——电信、金融、银行、证券、保险、房地产、五金和预制金属产品、采矿产品(不包括煤矿)、焦炭、精炼石油、化工产品。
——应缴纳特殊消费税的产品和服务。
——根据《信息技术法》规定的信息技术产品。
——各类商品和服务的增值税减免统一适用于进口、生产、加工和贸易的各个环节。开采后销售的煤炭可享受减征增值税政策;其余所有煤炭产品不适用这一政策。
此外,按营业额百分比法计算增值税的营业场所(包括个体经营户和个人经营)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还将享受20%的增值税计算税率的减免。
第72/2024/ND-CP号法令于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生效。
*越南财政部发布第43/2024号通知,就自2024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降低各类税费标准,降幅从10%至50%。财政部表示,此次下调各类费用旨在解决企业经营困难。此次下调将导致国家财政收入损失约7000亿越盾(折合人民币2.15亿元)。
具体包括,银行开户和经营许可证、身份证办理费用;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设立和经营;申请知识产权专利费用;非商业出版物的进口许可;进口商业性出版物注册等费用下调50%。
此外,消防设计审核办理费用;劳务派遣许可;工业产权;铁路路网使用费;国际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国内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的核准;导游证核准办理等费用下调50%。
财政部还下调了民航活动中的核准办理、外国航班进出越南航空港的费用;外国航班抵达越南航空港的海关费等收费标准下调10%至30%。
证券领域也将大部分收费标准下调50%。
四年来,财政部同步实施财政政策方案,积极支持企业和群众稳生产经营、恢复正常生活,为稳住宏观经济作出了贡献,为促进经济复苏和增长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