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丽女性与宋朝女性离婚与再嫁时的财产权比较

厉羽萱 2023-05-20 12:39:38

自古以来,女性在许多社会和文化中都被剥夺了其合法权利。然而,在一些国家和时期,女性在婚姻和离婚后的财产权得到了认可和保护。本文将探讨高丽女性和宋朝女性在离婚和再嫁时的财产权情况,并对其进行比较。

高丽是中国东北地区的一个古代国家,其官制和文化强烈影响了日本和朝鲜。在高丽,女性享有一定的婚姻和财产权利。根据相关史料和文献记载,高丽女性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归还嫁妆和各种礼物,而在再婚时也有权利要求新丈夫提供嫁妆。

此外,高丽统治者还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和政策来保护女性的利益。例如,高丽法典规定,离婚时甲方必须将已使用嫁妆、仆人、牛马等还给乙方,保护了女方的财产权;而婚姻法则规定,男方死亡后,女方可以继承丈夫的财产,并获得子女的监护权。

相比之下,宋朝女性的财产权得不到充分保护。宋代的家族权威十分强盛,家族成员在婚姻和离婚时享有较大的决策权,包括女性。但是女性在离婚时,往往难以获得与嫁妆相当的财产补偿。由于宋朝重视家族的连续性,离婚往往会被严厉禁止,并且再婚的自由度也较低。

在宋朝,财产是男性统治的领域,女性很难获得财产。宋代户籍制度规定妻子入籍在夫家,丈夫可以随意支配妻子的财产,甚至可以强制让妻子割让财产或赠予其它人。退婚时,妻子将失去所有的嫁妆和财产,而再婚时也无法获取新丈夫的财产。

综上所述,高丽女性在婚姻和离婚时享有更多的权利和保护,而宋朝女性则相对较差。虽然在两个朝代中,女性的地位和权益都不及男性,但是高丽女性更受到法律和社会制度的保护,离婚和再嫁时也能获得一定的财产权益。比较这两个文化在女性权益方面的差异,可以揭示出社会制度、宗教信仰和法律规范对妇女权益的影响,为今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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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羽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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