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检察日报报道了这样一则案件,市民胡先生看到路上有辆三轮车碾压大妈之后肇事逃逸,忍不住上前打了肇事司机一巴掌,被索赔300元后,还被肇事司机的家属告上了法庭。江苏昆山市检察院在审理此案后认为,胡先生的行为是出于公民的正义感,不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这件事情要从2018年年底说起,男子王某骑着一辆三轮车在路上行驶,不慎撞倒了一位大妈。撞了人之后,王某并没有停车,而是拨开这位大妈的双手,直接从她双腿碾压过去,肇事逃逸了。
这一幕被路旁经过的胡先生看到了,胡先生带着两位同伴驾驶着面包车去追逃逸的王某,并拨打了报警电话。追上人之后,胡先生比较气愤,当场质问王某为什么撞了人还逃跑。据胡先生回忆,当时王某并不承认自己撞了人,三个人发生了争执,胡先生一气之下就打了王某一个耳光。挨了打之后,王某当场撒泼情绪激动,民警到达现场之前,王某还曾经哀求胡先生放过自己。
在民警到来之前,事发路段有一辆亮着灯的工程抢险车从旁边驶来。胡先生和王某一看以为是警车来抓人了,王某情急之下就跳到了旁边的河里准备逃跑。据胡先生描述,当时他发现的时候,王某已经跳入河里溺水了,自己下去救人,但腿抽筋了没有救上来。警方到达现场将人捞上来的时候,王某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
最终,王某因溺水不幸去世。经过相关部门的鉴定,王某的死因是溺水窒息,但在出事之前他是醉驾,李大妈的伤情被鉴定为轻伤一级。
王某去世之后,他的家属将胡先生和两位朋友告上法庭,要求他们三人赔偿92万余元。经过多方调查之后,检方驳回了王某家属的诉求。检察院在审理此案的时候认为,胡先生虽然打了王某,但属于见义勇为,而且严重程度也达不到治安处罚的地步,因此撤销了对胡先生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