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校园霸凌5人归案,法惩施暴者

聆域 2025-02-10 22:29:56

【事件还原】暴力画面刺痛公众神经2025年2月8日,西藏山南市乃东区公安局通报,确认网络流传的未成年人欺凌视频内容基本属实。画面中,一名藏族女孩面部红肿淤青,被迫比出侮辱性手势,施暴者言语威胁与肢体暴力交织,令人揪心。目前5名涉案人员已全部到案,案件进入司法程序。这一事件迅速冲上热搜,网友愤怒质问:“未成年施暴者该不该被严惩?法律究竟能否保护‘少年的你’?”

【深度剖析】校园暴力为何屡禁不止?

法律惩戒的困境根据最高检2018年报告,现行法律对未成年人校园暴力的惩戒存在明显短板:过度依赖调解、刑事责任年龄限制导致“犯罪成本低”。例如,2017年北京五少女欺凌案中,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11个月至1年有期徒刑,虽具警示意义,但公众仍质疑“量刑过轻”。

学校与家庭的“双重失守”山东寿光市检察长樊树林指出,校园暴力往往暴露学校管理漏洞与家庭教育缺失。西藏案件中,施暴者能长时间实施欺凌而未受干预,反映校园监控机制与教师责任落实的薄弱。此外,类似甘肃甘谷县欺凌事件中,学校校长因失职被免职的案例,也为此次事件追责提供参照。

心理伤害的长期阴影最高法强调,欺凌造成的心理创伤需纳入司法考量。2019年云南一名14岁少女被殴打致鼓膜穿孔后,即使施暴者被“法治教育”,受害者仍长期陷入抑郁。西藏案件中,受害女孩亟需心理干预与社会支持,否则创伤可能伴随终生。

【破局之道】多方联动织密保护网

法律层面:借鉴黄岩区经验,建立“宽严相济”的矫治机制,对主犯严惩、从犯帮扶,并推广“少年法庭”与心理辅导结合模式。

学校责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要求,将欺凌防控纳入安全考核,定期开展反暴力演练与法治教育。

社会参与:如河南原阳县“小荷”志愿团队通过情景剧普及维权知识,此类创新形式值得推广。

【专家呼吁】“双向保护”不应沦为口号最高法座谈会专家直言:“保护未成年人,既要维护受害者权益,也要矫正施暴者行为”。此次事件中,涉案者若未达刑责年龄,可参照北京案例适用“寻衅滋事罪”;若构成犯罪,则需突破“年龄护身符”思维,依法追刑责。同时,司法建议应督促学校整改,形成“一案一治理”闭环。

结语西藏欺凌事件绝非孤例,而是校园暴力治理的严峻缩影。当施暴者镜头前的狞笑与受害者无声的泪水同框,社会必须回答:我们拿什么守护孩子的青春?答案或许藏在法律的重拳、学校的警觉、家庭的温暖与全社会的共治中。唯有如此,“少年的你”才能远离阴霾,向阳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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