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年卖货被偷,老乞丐怂恿我入赘疯癫女人家,事后才知我捡到了宝

大叔南山 2024-09-19 12:30:34

■作者:南山大叔 ■素材:池福全

(本人用第一人称写故事,素材有原型,但情节有所演绎,请勿对号入座!)

在70年代,由于历史原因和特定的社会环境,部分地区的男女比例出现了失衡,导致男性在婚姻市场上竞争激烈。这种背景下,一些男性由于经济条件、社会地位或家庭背景的限制,难以通过传统的婚姻方式娶妻,从而选择了入赘的方式。

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男性通常被视为家庭的顶梁柱和传宗接代的主要承担者。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如家庭无子、女儿需要照顾年迈父母等,招赘婿成为了一种可行的选择。这种观念在70年代依然深入人心,影响着人们的婚姻观念和行为。

随着独生子女的增多,一些家庭面临着无人继承家业的现实问题。为了延续家族血脉和保持家族财富,这些家庭选择了招赘婿的方式。许多因经济困难而难以娶妻的男性,为了获得一个家庭和社会地位,选择了入赘到女方家庭。他们通过成为女方家庭的一员,获得了经济上的支持和保障。入赘的男性不仅成为了家庭的一员,还承担了传承家族血脉和延续家族事业的责任。

我是五十年代出生的人。在那个年代,我们的日子过得比较艰苦,特别是我家,兄弟姐妹多,靠着生产队的工分和一点自留地,一家人的温饱是根本得不到解决的。巧的是我们家门口有一条小河,河里生产河蚌和小鱼小虾,小时候的我们,就是靠着摸鱼摸虾摸河蚌之类的,来补充我们的营养,满足我们的口腹之欲,才让我们的童年生活不那么饥饿。

不过,随着我们慢慢长大,我们已经开始外出谋生。我是家里的老四,上面还有三个哥哥,他们分别叫池有福,池有寿,池有财,我呢,就叫池有全。按照父母的意思,我们家这是“福寿财”都“全”了。三个哥哥后来都成家立业,虽然日子过得艰难,但毕竟有了自己的家庭,就和父母分了家自己居住。

三个哥哥结婚分家之后,父母也老了,留给我的就剩一间破土屋了。没有了父母的支持,我只能四处打工生活。

不过,1977年,而我呢,却因为某种机缘巧合,当了一个赘婿,过上了异样的人生。这件事啊,有些玄乎,各位朋友且听我慢慢道来吧。

1976年,我已经28岁了。28岁,在那个年代,是一个年龄很大的青年了,毕竟在那个年代,很多男人二十岁左右就开始当爹了。像我这样年龄还是单身的,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有病,另一种还是有病,叫“穷病”。

都说“身有一技之长,不怕家中断粮”,见我年龄这么大了,还是这么穷,而且还是靠打零工生活。二舅怕我变成山村老单身汉,就让我去学一门手艺,也好日后能靠着手艺过活。可是,在僻静的山村没啥手艺人,为此,我只好跟着二舅去当卖货郎。顺便卖一些麦芽糖。我跟着二舅走南闯北一年多,慢慢地也就熟悉了许多地方,他也能独自挑着货物走南闯北地卖东西换钱了。

1977年,我已经完全熟悉了走街串巷当卖货郎的日子。于是,我就一个人开始去卖货了。说实话,当年这样的卖货郎也挺多,特别是担子的一头是杂货,一边是麦芽糖的卖货郎在乡村更是常常见到。

翻开当年的记忆,我依稀能够想起当年的情景。在七十年代的街头巷尾,阳光透过稀疏的云层,洒在青石板路上,泛起斑驳的光影。我走在石板上,或者走上山村的小道上,大声吆喝着:“麦芽糖嘞,又甜又糯的麦芽糖!”这声音仿佛穿越时空的使者,吸引着孩童们纷纷停下嬉戏的脚步,循声而去。

来到一些平坦的地带,我就放下担子,然后摆起了我的麦芽糖小摊。摊位简单而富有生活气息,一张木桌,几个竹编的小筐,里面装满了金黄色的麦芽糖块,还有特制的木制小铲和长长的竹签。

每当有孩子围拢过来,我总是笑眯眯地从筐中取出一大块麦芽糖,用那把小铲仔细地敲打成小块,或是直接缠绕在竹签上,做成一个个形态各异的糖人、小动物,手法娴熟而灵巧。那麦芽糖在阳光下闪烁着诱人的光泽,散发着淡淡的米香与甜意,让人垂涎欲滴。

孩子们接过麦芽糖,迫不及待地舔上一口,瞬间,那甜蜜的滋味便在舌尖绽放,化作无尽的欢笑与满足。他们或是边走边吃,或是聚在一起,比较着各自的糖人造型,欢声笑语充满了整个小巷,为那个物质并不富裕的年代增添了几分温馨与甜蜜。

而那些大人们,特别是一些妇女,更喜欢我另一边担子里的东西。这些东西有:

1.针线类:针头线脑、纽扣、顶针、扣针等,这些是农村妇女们做针线活时必不可少的物品。

2.洗漱用品:如香皂(当时称为“洋胰子”)、螺壳油(一种用小螺壳装的润面油)等,用于日常清洁和护肤。

3.日常杂物:如发卡、木梳、篦子等,这些物品虽然小,但在当时却是妇女和孩子们常用的。

4.糖果、糖豆:这些是当时孩子们的最爱,也是他们与货郎交换废旧物品的主要目标。还有米花团等简单的零食,为孩子们带来欢乐。

5.铅笔、蜡笔:这些是学习用品,也是孩子们学习绘画的必备工具。

6.玻璃弹珠:这是当时孩子们喜欢的一种玩具,用于玩耍和比赛。

7.其他玩具:如吹哨子、小风车等,这些玩具给孩子们带来了无尽的乐趣。

在70年代,由于物资相对匮乏和农村交通的不便,货郎担子成为了农村人们购买日常用品和零食的主要渠道之一。我行走乡村,担子里装满了各种各样的物品,从日常生活用品到食品零食、文具玩具等应有尽有,为附近老百姓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不过,因为卖货郎生活飘忽不定,而且社会地位也一般,所以,即使我努力地走南闯北,我也能给自己带来温饱的生活,要想赚钱盖房子娶老婆,几乎是不可能的。

我深谙这一点,所以,我也不再痴迷赚钱讨老婆的念想了。

1977年的8月21日,我记得这天正好是农历七夕。在那个年代,关于七夕节,很多老百姓也会在这一天进行祈福、许愿,尤其是女性会通过穿针乞巧等方式来祈求灵巧和美满的姻缘。所以,作为一个卖货郎,这天我担子里放了更多女人喜欢的物件,针头线脑、纽扣、顶针、扣针等更是备得充足。

这天,我挑着货物,去邻村曹家村去卖货。我挑着许多孩子喜欢的东西,来到了曹家村。因为是七夕节,很多东西女人都喜欢,一担子的货物,不到半天的时间就抢光了。数着手里的钞票,我心里乐啊。我寻思着等下回家路过镇上的时候,一定要买一只自己最喜欢吃的卤鸭子,让自己好好地享受一下卤鸭子就地瓜烧美味。

于是,我挑着空担子,兴冲冲地往家的方向赶。不过,在回家的路上,要经过一片坟场。因为是下午,太阳晒着正暖和,我挑着担子,嘴里还哼着歌儿。我今年已经快30岁了,在这个年龄,正是自己要成亲的年龄。要是能娶到一个丰乳肥臀的女人,给自己好好的生两个孩子,那真是这辈子最大的福报了,只是可惜,自己的这个念想不知道会不会实现啊。

我一边想着女人,一边哼着一首脍炙人口的流行歌曲《泉水叮咚响》:

泉水叮咚泉水叮咚,

泉水叮咚响。

跳下了山岗,

走过了草地,

来到我身旁。

泉水呀泉水,

你到哪里你到哪里去?

唱着歌儿弹着琴弦流向远方……

我一边唱着歌曲,一边想着女人,突然,我觉得自己的肚子一阵绞痛,然后就有一种内急的感觉。我赶紧向四周望去,想找一个隐蔽的地方出恭。可是,四面都是坟包,我找不到解决内急的地方。突然,我看到前面有一簇草丛,就赶紧放下担子,冲到草丛边,脱下裤子就解决起自己的问题来了。等我出恭完毕,准备站起来的时候,却发现草丛的旁边也是一座坟。我吓了一跳,赶紧叫道:“罪过,罪过。”

“咯咯咯……”这时候,一阵诡异的笑声传了过来,吓得我魂飞魄散。幸好是大白天,我没被吓死。我顺着笑声的方向看去,我看到离我几十米的地方,真的有一个面容清秀的女人正站在一棵树下唱歌呢。

只见她身穿红色的小棉袄,一条红色的丝巾围在脖子上。在山风吹过来的时候,那丝巾随风漂浮,她仿佛自古典画卷中走出的佳人,以其丰腴而不失曼妙的身姿,让我觉得是仙女在人间了。

她拥有着一张温婉可人的脸庞,眉眼间流转着淡淡的笑意,仿佛能瞬间融化人心中的冰雪。那双眼眸,深邃而明亮,鼻梁挺拔,唇形优美,不笑时自有一股端庄之气,笑起来则如春花绽放,明媚动人。她的臀部饱满圆润,走起路来更是摇曳生姿,每一步都散发着无尽的魅力与诱惑。双腿修长而有力,线条流畅,即便只是静静地站立,也能感受到她体内蕴藏着的蓬勃生命力。

“泉水叮咚泉水叮咚

泉水叮咚响

跳下了山岗

走过了草地

来到我身旁

泉水呀泉水

你到哪里你到哪里去

唱着歌儿弹着琴弦流向远方

请你告诉我的心上人

不要想我也不要想家乡

只要听到这泉水叮咚响

这就是我在他身边轻声歌唱

泉水叮咚泉水叮咚泉水叮咚响

泉水叮咚泉水叮咚流向远方

泉水叮咚泉水叮咚泉水叮咚响

泉水叮咚泉水叮咚流向远方

流向远方 流向远方……”

突然,那姑娘也唱出了那首脍炙人口的流行歌曲《泉水叮咚响》。她的歌声如同被山风雕琢过的旋律,悠然而起,穿透了寂静的山间。这歌声,既美妙又忧伤,如同晨曦中露珠滑落叶尖的轻响,又似黄昏时分海浪轻拍岸边的哀愁。

“泉水呀泉水,你到哪里你到哪里去——”,她的声音里藏着千回百转的柔情与绝望,仿佛能触及人心底最柔软的部分。每一个音符都像是她灵魂深处未了的情愫,被无情地撕扯、绽放,又化作无形的烟雾,缭绕在四周。歌词,若有似无,仿佛是古老传说中遗落的碎片,拼凑出一幅幅心碎的画面。最终,当最后一缕音符缓缓消散在空气中,周围再次回归宁静。那姑娘似乎耗尽了所有的力气,缓缓垂下眼帘,泪水无声地滑落脸颊。

“哈哈哈哈……”突然,那姑娘迈开脚步,快速地向山下跑去,吓得我魂飞魄散。这时候我才明白,原来,我刚才是碰到了一个爱唱歌的疯女人了。不过,那疯女人实在长得好看,而且歌声如此好听,她就这样疯了,真的让我感到非常可惜。

“要是我娶不到媳妇,娶到这样一个屁股大好生养的疯女人,也不错啊。”我一边自言自语,一边随着女人奔去的方向,向山下走去。

我走了半个小时,终于到达了镇上。由于是节日,今天赶集的人特别多,因此,镇上很是热闹。突然,我看到前面围着不少的人,里面有人在大声叫喊,于是,我就赶紧走上去观看。

只见人群中有一个衣裳褴褛的乞丐,他正被几个凶神恶煞的人围着。不过,老乞丐的手里,还紧紧地抓着一只烧鸡,虽然那几个凶神恶煞的人不停地推搡着他,有的人还对他拳打脚踢的,但是老乞丐却依然笑嘻嘻地啃着烧鸡。“你这老乞丐,你竟然偷我们老板的烧鸡,看我们不打死你!”一个老板模样的人,又狠狠地给了老乞丐一脚。那老乞丐疼得“哇哇”大叫起来,不过,他的嘴巴却依然没有停。

我见那老乞丐疼得哇哇大叫,于心不忍。于是,我赶紧拦住了那些打他的人:“各位大哥,这位老人家也许是饿坏了才偷你们的烧鸡,要不,他偷的烧鸡我来赔你们,好不好?”那个老板冷笑一声:“我这烧鸡一只二十块钱,你赔得起吗?”

我掏出今天卖货的钱,数了数,凑了二十元。于是,我就把那20元钱递给了那个老板。那卖卤鸭子的男子接过钱,又狠狠地给了老乞丐一脚,然后才气哼哼地走了。

我上前扶起老乞丐,然后对他说:“老人家,你没事吧。赶紧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吧。”那老乞丐抬头望了望我,乐呵呵地说道:“小伙子啊,这烧鸡好吃得很啊。不过,你这小伙子也好得很啊。好人有好报,好人有好报啊。”说完,他就继续啃着那只烧鸡,向远处走去了。

帮老乞丐赔了烧鸡的钱,我摸摸口袋,发现发现放在右口袋的最后的10元钱也没有了。

“小伙子,你刚才的钱被撞你的那个偷走了!”这时候我才醒悟过来,原来,刚才有人撞了我一下,就急匆匆地调转身子,然后跑走了。

我卖了一整天,不但没有赚到钱,还把本钱都赔了进去。我感到非常痛苦,非常委屈,也非常地无助。我忍不住蹲了下来,然后抱着头痛哭起来。我觉得有人在拍他的肩膀,抬头一看,发现是一个老人在拍我的肩膀呢。那老人对我说:“小伙子,我知道你是一个老实善良的人,只要你满足我一个要求,我就愿意帮助你,以后还给你一个好的谋生做。”

我站了起来,对老人家一鞠躬:“请问老人家,如果我想找一份好的谋生方式,你有什么条件呢?”那老人家笑了:“如果你愿意入赘我家,你以后,也能继承我的家业,如何?”

我愣了一下:“老人家,既然你有家业,那你的女儿一定是不愁嫁的,也不愁哪家好男子上门求入赘的,你怎么看上我呢?”那老人叹了一口气说道:“事出有因,事出有因啊。不过,只要你愿意入赘我家,我马上就可以让你过上好日子,你意下如何?”

我见那老人真心实意的样子,就说:“这个婚姻的事情,应该由我母亲做主,我回家问问我娘吧。”那老人递给我50元钱:“小伙子,这钱算我借给你的,你先用这些钱买些肉,赶紧回家和你娘商量商量吧。”说完,他就走了。

见那老人走远了,这时候,那个肉铺的老板说话了:“小伙子,听完一句劝,这门亲结不得啊。”见我奇怪,那老板就对我说,这个老人家他只有一个女儿,叫曹梦莹。本来曹梦莹长得肤白貌美的,可是前几年却突然得了一种怪病,变得疯疯癫癫的,变成了个疯女人,每天就喜欢到处唱歌。娶了这样的女人,以后可有苦日子过了。

听完肉铺老板的话,我才恍然大悟:怪不得这个老人想让我入赘他家,原来他的女儿是一个疯疯癫癫的女人啊。难道,那个在山上唱歌的美貌疯女人,就是这个老人的女儿?想到这,我摇摇头,挑着担子,买了肉,就垂头丧气地回家了。

我离开集市,向着家的方向走去。当我来到离家不远的一座土地庙的时候,突然,我看到土地庙门口坐着一个老乞丐。那老乞丐嘴里还是啃着一只大烧鸡,见到我,他不禁兴奋地喊道:“好心的小伙子,你快过来,今天,我请你吃烧鸡!”我见那个乞丐就是自己曾经帮助过的乞丐,于是,他就挑着担子来到了破庙前。那老乞丐见我一脸沮丧的样子,就笑着问道:“小伙子,是不是有人要你入赘他家当上门女婿啊?”我奇怪地问道:“是啊,老人家,你是怎么知道的?”

那老乞丐拍了拍我的肩膀,认真地对我说道:“小伙子,听我的话,这个疯女人其实也是个宝啊。你要果断入赘那个曹老板的家,给他当上门女婿,这样的话,你不但会拥有一个美丽的妻子,而且以后你的母亲和你的日子,都会过得富贵荣华啊。不过,你要知道,以后那个疯女人叫你阿明,你都要答应啊。因为这个疯女人得了花痴,爱上了一个叫阿明的男子,而那个阿明的男子却因为意外死了,而你长得还真像那个阿明。我曾经当过精神病院的医生,知道这种曹梦莹花痴的病,其实也很容易治疗,你这样的男人陪伴在身边,是非常容易治疗好的。而一旦治疗好了她的病,你的好日子就来了。”

就这样,在老乞丐的建议下,我答应入赘曹家当上门女婿去了。果不其然,这个疯女人,就是那天我在坟头看到的那个貌美如花身材丰腴的疯女人啊。我记得那天我入了洞房,看到新娘曹梦莹早就把自己的红盖头给扔到了地上。她斜着眼睛,笑哈哈地望着我:“阿明来了,阿明来了。”我见到曹梦莹虽然有点傻乎乎的,但是容颜还是挺俊俏的。于是,我就走上前,拍了拍她的肩膀:“嗯,我就是阿明,夜深了,休息去吧。”

果不其然,我一说我叫阿明,曹梦莹就安静下来了。

第二天清晨,我早早地起了床,轻手轻脚地走进厨房,开始为曹梦莹准备早餐。我细心地准备了几样不同口味的小点心和一碗热腾腾的小米粥,希望总有一样能勾起她的食欲。

早餐准备好后,我轻轻推开卧室的门,只见曹梦莹正蜷缩在床角,眼神中透露出几分不安与迷茫。我温柔地走过去,蹲下身,用那双充满爱意的眼睛望着她,轻声细语地说:“梦莹,该起床了,我做了你最爱吃的。”说着,我缓缓伸出手,试图引导她坐起身来。

起初,她显得有些抗拒,但感受到我手心的温暖和那份不变的耐心后,她渐渐放松了警惕,顺从地让我扶着自己坐到了餐桌旁。我细心地为她调整好椅子的高度,又在她面前摆好碗筷,生怕有一丝一毫的不妥。

饭后,我带着曹梦莹到院子里散步。我牵着她的手,一步步走在花径上,耐心地为她介绍每一朵花的名字和它们背后的故事。曹梦莹虽然时而会忘记,但那份被呵护的感觉让她感到无比安心和幸福。

夕阳西下,我们并肩坐在院中的摇椅上,我和她轻轻地哼唱着《泉水叮咚响》,歌声悠扬,仿佛能穿透一切阴霾。这一刻,时间仿佛静止,只剩下两颗心紧紧相依。

就这样,慢慢地,我治好了曹梦莹的花痴病。一年后,她给我生了大胖小子,我们给孩子取名曹葱。

如今,几十年过去了,曹葱已经是一个小有名气的歌手,我和曹梦莹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每天带着孙子孙女,享受着天伦之乐。而这一切,都是那个老乞丐的功劳啊。不过,曹梦莹说,我能得到这么好的福报,其实,是跟我的善良有关的。大家说,是这样的吗?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哦。谢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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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叔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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