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出现了两次“争买”的事件,一次是明写,一次是暗写。两次“争买”,都与王家有关。
第一次争买:两家争买一婢。
第四回就出现了争买一事。由于两家争买一婢,导致殴伤人命。
冯渊发现父亲卖闺女,这闺女生得很标致,便一眼相中了。要买来当妾。为了正式起见,还选了良辰吉日过门。
谁知,这对父女并非是真的父女,年长的男人是拐子,女子是四岁时被拐走的英莲。
拐子就要靠卖英莲挣钱。于是将英莲卖给冯渊后,又卖给了薛蟠。
薛家马上就要将英莲接走。
冯家听到信息后,马上前去阻止。
薛家仗势欺人,薛蟠指使众豪奴将冯渊活活打死了。
冯家主人被打死了,下人就开始告状。
一年了,案子也没有审结。
贾雨村到金陵当知府后,接的第一个案子就是两家争买一婢案件。
这次争买,出了人命。
第二次争买:两家争买田地。狗儿说,他父亲王成和王夫人的陪房周瑞交过一件事情,他们的关系非常好。
因为有这层关系,狗儿让刘姥姥进贾府先找周瑞。
周瑞和王成之间办过的一件事,是什么事情呢?
周瑞家的说出来了。
周瑞见刘姥姥要见王夫人就知道她的意思了。书里有周瑞家的一段心理活动。【只因昔年他丈夫周瑞争买田地一事,其中多得狗儿之力。】
原来,周瑞和狗儿父亲之间经过的一件事儿就是“争买田地”。
周瑞和另一个人争买一块田地,是狗儿的父亲和狗儿帮忙办成了。
在古代,一亩土地比一个丫头贵多了。《红楼梦》里,李嬷嬷说,袭人是几两银子买来的毛丫头。因此英莲的卖身钱也就十两银子左右。
周瑞是王夫人的陪房,贾府的大管家之一。他争买田地肯定不是一亩、两亩的,肯定是大宗的田地。
有一份道光十四年上海的土地契约,抄录部分如下:
立卖契囗。全宝官为因正用,将上邑(即上海县)二十二保囗六图号内官田壹亩,央中卖于 陈处为业。三面言定,时值价银弍拾伍两正。当 立契一并交收。其田自卖之后,任从管业耕种、收册过户完粮,并无门房上下言阻等情,恐后无凭,立此卖照为凭。①
一亩地35两银子,十亩地就是350两银子。
因此周瑞争买土地一案的价值应该比买丫头多多了。也就是说案值多多了。
这次争买田地,是否也闹得对方家破人亡,不清楚,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对方肯定吃了大亏。
为什么说,两次争买都与王家有关?在门子和贾雨村述说案情的过程中,有一个王老爷来访。
这个王老爷是谁呢?
王老爷就是王熙凤的父亲,王子腾的大哥。
薛蟠是王子腾的外甥,也是王熙凤父亲的外甥。由于王子腾远在京城,所以,知府审理薛蟠一案时,就由王熙凤的父亲出面,要求贾雨村赶紧结案。
由于王子腾位高权重,薛蟠是王子腾的外甥。贾政是贾雨村的恩人,薛蟠也算是贾政的外甥。贾雨村为了讨好贾政和王子腾,自然会给王熙凤的父亲面子,替薛蟠了结人命官司。
贾雨村以权谋私,胡乱断案,了结了薛蟠的人命官司。
雨村断了此案,急忙作书信二封,与贾政并京营节度使王子腾,不过说“令甥之事已完,不必过虑”等语。
王家的大爷亲自出面,让贾雨村将薛蟠和冯渊争买一婢打死冯渊的案子草草结案。
第二件争买事件还是与王家有关。
刘姥姥的女婿狗儿的爷爷和王夫人的父亲联宗,认作侄儿,也算王家的本家亲戚。
如今狗儿的爷爷已故,狗儿的父亲王成,没有当官,因家业萧条,搬出城外原乡中住去了。王成也病故了。
狗儿将丈母娘刘姥姥接到家中,看管儿子板儿和女儿青儿。
狗儿和狗儿的父亲都是王家的亲戚。
争买田地的主角周瑞是王夫人的陪房。王夫人是王家的二小姐。他们也算作王家的人。
备注:①摘自《档案春秋︱从地契管窥清末上海地价》2019-07-18 14:45
[吐舌头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