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影视作品中都有这样的描述,种下种子,收获后保留种子,来年继续耕作,如此往复,生生不息。
但是到了现实生活中,却好像没那么简单,不少种子后面都会标注“不得留种”四个字。
也有些人说,这其实是种子公司的阴谋,让农民不能保留种子,就只能不断购买种子了。
事实确实如此吗?不让农民保留种子的真正原因到底是什么?
一、“不得留种”背后的专利纠纷如果说我们餐桌上有如此丰富的菜肴,离不开各种植物公司对高产作物的不断开发。
但是早些年间,搞选育繁殖,可谓是吃力不讨好事情,可以说基本上没有人会花时间去选育作物。
原因很简单,你辛辛苦苦改良出的作物,要赚钱的话总得卖种子吧,而一旦卖了种子,别人就能用收获的种子继续种植作物。
所以在最多几代后,繁育公司就会无钱可赚了,这样的事情在过去可谓是屡见不鲜了。
辛苦苦改良的作物品种为他人做了嫁衣,因而几乎没有人对改良作物这一事业投入过多。
英国的茶叶也是这么一回事,早些年英国可是没有茶叶品种的,只能向当时的大清政府进行进口。
许多英国商人都萌生了,把中国的茶种在英国本土培养的念头。不过当年我国对茶叶的管控非常严格,从不对外国人出售。
这个时候,有一个在英国被称为“茶叶侠盗”的人,罗伯特·福琼出现了。
这个茶叶大盗不仅成功的搞到了中国的茶种,甚至还将茶叶进行了本土化改良,让中国的茶种能更加适应英国本土和当时被英国殖民印度的气候。
可以说现在大部分的欧洲茶种,都源自罗伯特的盗窃行动。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国家和政府意识到了,专利对于生产力的刺激性作用,因而加大了对专利的保护。
在上个世纪30年代,美国通过了农业方面的《植物专利法》,进而保证了对杂交植物的知识产权保护。
这意味着,只要是你通过繁育杂交出来的人工作物品种,那么你就对该品种有着知识专利。
任何人如果想要复制或者繁育这种品种的作物,则需要为专利持有者支付一定的费用。
这一举措极大地刺激了美国各个农业公司的积极性,许多高产以及改良口味的作物都诞生于此。
而为了让自己能持续获利,这些农业公司大多要求,农民不得自行保留种子进行二代繁育,这也是最初的“不得留种”地诞生以及运用。
当然对于习惯了传统种植风格的农户来说,要想接受不留种的种植模式,还是需要一段时间适应的。
不过随着某个品种的出现,让整个美国乃至世界都接受了农业种子公司的规则。
二、留种与否的斗争在上个世纪50年代,某家美国的种子公司研发出了一个玉米品种,其能对杀虫剂和除草剂有着极高的耐性。
这让使用了这款种子的农户,能在保障玉米安全的前提下,施用更多的杀虫剂,因而获得了更高的玉米亩产。
大量的农民选购了该款玉米种子,但也只能被迫地接受了种子公司不留种的协议。
也有不少农民想要瞒过种子公司来悄悄留种,不过最终结果都是被种子公司以违约或者侵犯专利为由告上法庭。
这些农户往往会为了自留种付出惨痛的代价,轻者赔上高额的赔偿,重则倾家荡产。
可以说《植物专利法》一开始 确实是为了保护作物研发,不过随着时间的推进,这也变成了对普通农户的一种剥削。
这自然引起了大量美国农民的反抗,在经历了漫长的斗争以及司法诉讼后,最终各大种子公司还是做出了让步。
目前,大多数种子公司虽然依旧对自主研发改良的作物品种具备专利权,但是农民同样也能够在不贩卖的前提下,保留来年耕种的种子。
所以其实部分人群说不能留种是种子公司的专利打压,其实是正确的,不过这却是过了时的知识。
那为何在农民已经获得保留种子的权力情况下,大部分种子包装上依旧写有不得留种的标语呢?
甚至就算这些包装不写相应的标语,农民都会自觉地不留下下一代的种子,这又是为什么呢?
如果有人曾尝试留下购买的种子,并在来年种下,那么这些人绝对会遇到灾难性的结果。
这些曾经高产的作物,在保留种子种下的第二年,非但不如往年高产,有的种子甚至根本长不出作物!
这个时候又有人说了,这是因为种子公司为了让农民不得不购买自己的作物,通过转基因手段培育了只能种植一代的作物。
这就是典型的阴谋论的说法了。
诚然,现代作物改良不可避免地会用上改良技术,而这些技术也正好是这些种子不育地原因所在。
但是这并不是种子公司特意针对农民的,毕竟虽然种子市场已经趋于稳定,但是依旧有市场竞争的。
若有的种子公司特意推出了不能来年耕种的种子,竞争对手只要立刻改良,推出能够再耕种的种子,就能迅速倾吞掉这一部分的市场利益。
其实在现代,种子包装上的不得留种,更是一种类似防腐剂包装上类似“不得食用”那样的免责声明。
三、“不得留种”是阴谋吗?现在种子包装上标注的“不得留种”,其实并非不准农民留种的警告,而是提醒农农民们,这一份作物结出来的种子,来年是不能种的。
拿西瓜为例,现代的许多西瓜,都又大又甜,其实都采用了三倍体的杂交技术。
不过这样的西瓜也有一个问题,就是由于它比一般的西瓜多了一半的染色体,所以无法和正常西瓜一样完成减数分裂,产生可育后代。
这样的作物其实类似动物里的骡子,由两种近缘生物杂交而来,兼具两者的优点,但是却无法进行繁殖。
因而即便农民保留了类似西瓜这也作物的种子,往往也无法种出果实。
农业生产每年的时间轴都是相对固定的,要是再播种期种下了长不出作物的种子,无疑会非常影响农民的收益。
若农民因此将种子公司状告上法庭,免不了又会有一堆理不清道不明的官司。
因而为了惊醒农民,也是为了给自己一份“免责声明”,种子公司往往就会在包装上写上“不得留种”。
从上述结论上来看,那些说种子公司特意研发了,禁止作物诞生后代的基因片段,并将其投入到种子生产中,是彻头彻尾的阴谋了。
毕竟要研发一种特殊的基因片段,并保障它能在不同种子上共同表现出来,种子公司要有这种研发能力,还会局限于在种子上赚钱吗?
“不准”和“不能”,两个词语从结果上来看似乎是一样的,但是实际语义却是天差地别。
过去不准农民留下种子,是通过专利法对农民进行剥削,而现在不能留下种子,则是一份提醒和免责声明。
当然,除开现代种子的子代大多无法继续繁育这一客观因素外,现代农业生活不选用种子复耕也有其他的原因。
在过去,农民保留种子以供来年耕作,其往往都局限于较小的土地耕种范围内。
现代农业生产规模庞大,要想像过去那样,将作物收割后在精挑细选挑选种子来年继续耕作,就要花费巨大的时间。
而种子公司则能够批量稳定的产出高质量的种子,这就相当于种子公司提农民完成了挑选种子的工作,相当于现代工业社会对农业生产的一次在分工。
毕竟,在农业生产中,效率也是不可忽略的一环,农民省去了选种育种的时间,自然有更多精力去创造更多的财富。
所以即便是没有标注“不得留种”,抑或是可以产出可育子代的作物,农民也会选择购买种子,为的就是生下来育种的时间。
结语:种子“不得留种”的标注并非种子公司的阴谋,而是基于现代农业技术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合理要求。
随着杂交技术和基因改良的广泛应用,许多作物种子在繁殖后代时会出现不育或性状退化的问题。
种子公司提醒农民不得留种,实则是为了避免农民因种植无效种子而遭受损失。
现代农业的规模化生产也促使农民更倾向于购买高质量、稳定的种子以提高生产效率。
我们应理性看待种子“不得留种”的现象,不必被阴谋论所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