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打球被流浪猫绊倒,投喂者赔24万元?”涉事员工已离职

泡泡爱吃泡芙啦 2025-01-18 10:58:11

随着,国民素质越来越高,流浪的毛孩子被更多的爱心人士进行投喂。

一则“踩到流浪猫受伤,投喂者赔偿24万”的词条冲上了热搜,许多人表示不敢投喂流浪猫了。

事件回顾

一名男生在羽毛球馆打羽毛球,准备跳起接球,但是落地的时候右脚踩到了猫肚子。

导致摔倒在地,医院诊断的结果为右双踝骨折和右腓骨干骨折。

经过鉴定,伤情为十级伤残,一气之下,男子把羽毛球馆以及投喂人告上了法庭。

他认为羽毛球馆收费高的前提下,应当排除这些安全隐患,而投喂者因为经常投喂流浪猫,所以认定为是猫咪的饲养人。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经营者和饲养者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投喂人却表示,自己的这种行为是献爱心,但是并不能因此被认定为饲养人。

网友:“明明是男子踩到猫,主人应该要求男子对猫进行赔偿。”

男子也称,自己进入球馆的时候,并没有看到有猫咪,就算有那也是工作人员的失职。

而且男子受伤后,分别去了三家医院就医,医疗费共计四万六千元。

其余的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以及鉴定费共计二十四万元。

网友对这个判决表示不满,认为赔偿金额太大。

评论两极分化,有人认为这个判决无可厚非,也有人觉得罪不至此。

喂养流浪猫虽然是好心,但是给了猫咪生的希望,它会无限地繁殖,就会有更多的流浪猫出现。

投喂者与流浪猫构成了监护权关系,造成了别人伤残,所以投喂者得负责。

法官认为,投喂者是在球馆以外的一个固定位置,持续投喂猫咪的,这个行为已经构成了饲养行为,所以才会被判赔偿。

那到底什么样的行为会被认定为饲养呢?

在固定的场所,喂养基本固定的这些流浪动物,这种喂养行为成了它赖以生存的一个主要资源,这就可能被认定为饲养行为。

如果一次两次的投喂算不上饲养者,但是天天投喂的话,小区的视频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据了解,原告是中高收入人群,二十四万里有十六万属于误工费,而羽毛球馆的工作人员,有义务保证馆内人员的安全。

难道善良真的错了吗?

如何正确的爱护流浪动物

而且,定时定点的投喂,不但会招来碰瓷,还会引来偷猫贼,偷猫贼会在投喂者喂完猫咪之后,在喂猫点的附近下诱捕笼。

一晚上可以放很多的诱捕笼,里面只需要有一只小鸟做诱饵 ,这些猫一晚上就会被全部抓走。

甚至,他们会把抓到的体重不够的,再放出来,留着让喂养者继续喂,喂胖了再继续抓。

这就是为啥,那些偷猫贼一车的猫能够快速地集齐这么多只。

因为偷猫贼早就踩好点,知道投喂者在什么地方定点投喂,流浪猫已经经历了流浪的命运,它们就应该习惯了躲避人类,这样他们才能有更多的可能生存下去。

我们对它们最有效的帮助是去抓捕,绝育,放归和疯狂地呼吁立法。

不要让我们投喂的行为,成为它活下去的营养支持,也成为偷猫贼的经济来源。

在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的时候,判决难免会被议论和揣测,甚至,在法规不健全的情况下,判决虽然合法,但是不公平。

网友:“喂流浪猫的一定善良,打球的不一定!”

结语

不要让我们的善良来承担风险,如果你遇到流浪猫还会进行投喂吗?

不知道您对此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下你的想法,喜欢文章记得点赞关注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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