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事情的经过
这件事情发生在十年之前,同样是一起校园霸凌。
当事人小刘跟所有被霸凌欺负的学生一样,在学校不爱说话,性格也比较柔弱。
所以经常被同班同学欺负,而且自己也不敢声张,一直默默忍受。
原本以为最坏也就是被打一下,受点皮外伤。
但是没想到,自己一直以来的不反抗,让施暴者更加的变本加厉。
在很普通的一天,不知道这几位施暴者,受了什么刺激。
一干人一起闯进了小刘的宿舍,直接开始对他群而攻之,各种拳打脚踢。
忍无可忍无需再忍。
狗急了都会跳墙,更不要说是人。
情急之下,小刘拿出了菜刀进行自我防卫,在反抗的过程中,误杀了两位学生。
虽然在第一时间,就被送到了医院进行抢救,但是因为受伤的部位比较脆弱。
最终没有抢救回来,宣告了死亡。
原本的正当防卫,却成为了施暴者的角色。
不管起因是什么,但是死者已经成为了受害者的角色,从加害者变为了受害者。
正当防卫,结果还错了。
公诉人的不当言论
在庭审的过程中,原本小刘就很委屈,毕竟这一切也不是自己挑起来的事情,却需要自己来承担这个后果。
公诉人在审问的过程中,还能够说出为什么要反抗这样的话。
万一死的人是他呢?
生命都要受到威胁了,哪有时间去思考道德。
而公诉人的这一做法,也受到了网友的各种回应。
这种人,是如何进入到司法队伍里面去的呢?
案件距离今天时间太久了,很多事情都没有太具体的结论。
但是最终案件以小刘判处15年有期徒刑以及赔偿受害者家属10万元,结案了。
至于这位公诉人,应该也受到了自己应有的待遇,至于现在如何了,也不得而知。
不得不说,小刘真的是受到了无妄之灾,自己并没有害人之心,只是为了保护自己,却要受到这样的结果。
如果这件事情放到今天来处理,应该还会有更好一点的结果。
邯郸初中生被杀的案件,还没有结果出来。
关于这件事情,当时有位网友就曾经说过这样的言论。
“作为一位孩子的家长,如果遇到这样的事情,我宁愿去监狱里看他,也不愿意在他的坟前看他。”
律法是冰冷的文字,但是每个处理案件的人,都是活的。
不同的案件情节,也应该看情况来处理,而不是以冰冷的文字为一切标准。
那么,大家认为,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到底是忍一时,还是奋力反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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