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在春分前,必定是丰年”,是何意?今年“社”是在春分前吗

青丝评文化 2024-03-13 09:34:53

“社”在古代是指掌管土地的神灵,如《说文解字》所述:“社,地主也。”随着中国从渔猎和畜牧逐渐转向农耕作为主要的食物来源,人们开始更加重视土地,进而崇拜土地神——社神。这种崇拜逐渐形成了祭祀社神的传统,即祭社、社祭或社祀,甲骨文中已有祭社的记载。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祭祀行为发展成了春社的仪式,其起源可以追溯到父系氏族社会的晚期。

在古代,祭拜土神的活动一年中有两次,分别在春季和秋季进行,称为“春社”和“秋社”。古人依据干支系统来安排日期,因此社日的具体时间也是按照干支的顺序确定的。春社通常安排在立春之后的第五个戊日,大约立春四十多天后,这个时间点通常位于春分前后;而秋社则是在立秋后的第五个戊日,同样是立秋四十多天之后,大致在秋分前后。

古代进行社祭活动主要是出于这几个目的:为了祈求丰收、祈求适宜的雨水和晴朗的天气、希望消除灾害、为了神灵和人们的娱乐、促进婚姻和生育、以及为了获得战争的胜利。除此之外,相当数量的学者持有观点,祭社活动的对象不仅仅是土地神,还包括代表农作物的五谷之神,即稷。

在先秦时代,春社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节日,而是一个持续相当长时间的春季祭祀活动,所有春季的土地祭祀均被归纳为春社。这个传统活动分为两个主要环节:一是祭祀土地和祖先,二是春嬉(亦称为桑社、桑林、桑台、春台),后者是一种重娱乐性质的活动,为当时社会中人们提供了一个宣泄欲望和享受狂欢的机会。

在远古及夏商周早期的三代时期,春耕之前的祭祀活动不仅仅是对神的礼拜,还涵盖了通过交媾来感应巫术以及模拟田间劳动的舞蹈两个重要方面。春社在那个时代代表了真正的狂欢盛宴。祭祀结束后,实行内婚制的氏族成员间可以自由参与无拘无束的群体交媾活动,而实行外部婚姻制度的氏族则可以与邻近氏族的成员自由交媾,这种行为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直至西周时期,尽管已有礼教的约束,原始的习俗依旧在一定程度上被保留下来。例如,在仲春或季春,会举行“桑林大会”或“春台大会”,这是一个成年男女聚集一起唱歌、跳舞、玩乐,甚至自由发生交媾关系的活动。尽管这些多数在活动结束时就消散了,但恋爱、交媾感应巫术的做法被融入到春嬉和祭祀高禖的仪式中。成都市百花潭出土的战国时期青铜壶上的雕刻描绘了桑林大会中男子跳舞和女子采摘桑叶的场景。

战国时期的楚地诗集《楚辞》中多次提到了春社的活动。例如,《楚辞·九章·惜诵》中描述了楚人在春社时节采集木兰和申椒,播种江离和菊花的情形:“梼木兰以矫蕙兮,凿申椒以为粮。播江离与滋菊兮,愿春日以为糗芳。”《思美人》中描绘了春天来临时的生活情景:“开春发岁兮,白日出之悠悠。吾将荡志百愉乐兮,遵江夏以娱忧。”这些诗句反映了楚地人民在春社时节外出游玩,带上干粮享受大自然的传统。

《周礼》一书中的《地宫·媒氏》章节提到,春季中月份,官方会下令组织成年男女参加仲春的桑林大会,期间允许自由奔跑的活动,并且对那些无正当理由不遵守命令的人施以处罚。这段文字说明了当时官方不仅鼓励成年男女参与这一集会,还提出“奔者不禁”以提供官方的保障。

传说在先秦时代,很多圣贤都是在他们的母亲参与春社期间野外的临时结合中怀孕而来。例如,楚国的令尹子文据说是在他的母亲“旋穿闾社,通于丘陵”的过程中因为临时的交媾关系而怀孕生下的。孔子也被传说是他的母亲在向桑林的神社祈祷后怀孕的。甚至周朝的始祖后稷,也是在其母亲参加社祭活动时怀孕而生。

我们的祖先还通过观察社日前后的气候和自然现象的变化,据此创造了众多与春社有关的谚语。

题中谚语依据春社与春分的时间顺序来预测一年的农作物收成情况:若春社日在春分之前,则预示着那一年将会有一个丰收;反之,如果春社发生在春分之后,则那一年的收成将不佳。

在阳历中,春分的日期基本固定,而春社的确切日期则根据立春后的第五个戊日来决定,这一天可能是立春后的第一天,也可能是立春后的第九天,导致春社有时位于春分前,有时位于春分后。例如,2024年,春社的日期在农历的二月初六戊寅日,即公历的3月15日,按上述的说法属于“社在春分前”,预示着今年必然是一个丰收的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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