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鹤壁发布通知

无限鹤壁 2022-11-15 19:10:14

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决定

(2022年11月9日鹤壁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进一步优化校园周边环境,维护良好教育教学秩序,助力我市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作出如下决定:

一、加强交通秩序整治,保障师生交通安全。公安机关要科学设置校园周边的交通安全标识、设施,建立校园门前道路临时交通管制制度,落实上下学时段“护学岗”机制,加大巡查和执勤力度,提高重点时段学校门口见警率、见巡率;严肃查处车辆在校园门前随意掉头、逆向行驶等违法违章行为。城市管理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合理划定校园周边停车位,加大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力度。教育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开展经常性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确保出入平安。

二、加强餐饮店、流动摊贩监管,保障师生食品安全。市场监管部门应规范校园周边餐饮行业的经营行为,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增强经营主体诚信守法意识;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严厉查处销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及其他不合格食品行为。城市管理部门要依法清理、取缔校园周边占道经营的流动摊贩。

三、加强治安防范,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公安机关要切实履行校园周边治安防范工作职责,建立定期派员走访摸排机制,及时了解校园周边治安状况,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欺凌、伤害等各类针对学生的违法犯罪。司法机关要建立健全处置涉校、涉生治安事件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对伤害学生的暴力犯罪案件、影响教学秩序的“校闹”行为,依法依规从快办理。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校园周边肇事肇祸等重点人群的排查和动态管理,落实包保责任。

四、加强经营性场所管理,保障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周边200米安全区建设,加强对安全区内经营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落实“五个禁止”,即禁止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禁止设立酒吧、台球厅、歌舞厅、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禁止设立烟酒、彩票专营场所,禁止设立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禁止设立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文化、卫生健康、教育、公安、烟草等单位,应认真履行各自监督、检查和管理职责,加大整治和查处力度,共同营造校园周边良好社会环境。

五、加强属地管理,构建长效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提升思想站位,把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摆在更加重要位置,与城市创建、平安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同步推进。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整治、责任查究等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好广大群众和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主动担当作为,加强协调联动,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六、加强人大监督,发挥职能作用。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通过执法检查、视察、调研、专题询问、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加强对本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各级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共同支持、主动参与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建设贡献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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