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70年前的“羊肉摊贩”营业证长啥样?

扬眼 2024-11-22 18:47:13

营业证

天气渐冷,又到吃羊肉的时节。近日,收藏家王先生向记者展示了一份上世纪五十年代的“固定摊贩营业许可证”,该证发给专门经营“羊肉、蔬菜”的摊贩,其固定设摊地点为潞城镇,由当时的武进县人民政府颁发。据了解,由于时代变迁,类似的证已经很少见了。

这张固定摊贩营业许可证约长16厘米,宽15厘米,边框为灰绿色花纹图案,内为浅米黄色,其中还有“摊贩登记证”5个淡淡的空心文字,类似水印。许可证上除了清楚地有摊贩证号(002089)、申请人姓名(周桂英)、住址(剑湖区潞城镇第一选区)、经营种类(羊肉、蔬菜)等信息外,还有固定摊贩必须遵守的“附注”共5条,规范他们的经营行为。遗憾的是,原本贴有的摊贩本人照片已被撕掉,整张证书纸张已显陈旧,保存状况尚可。

记者查询到,1950年1月,国家公布的《工商业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对摊贩营业,按其超过规定之资本额及经营情况,课征定额摊贩牌照税。于是财政部在同年3月16日公布《摊贩营业牌照税稽征办法》,规定从事固定经营或流动经营之摊床小贩,凡资本总额满20万元(旧币)者,应领取营业牌照,照章纳税。《武进县志》记载:“1950年7月,对全县摊贩首次全面整理和登记,至1951年2月,共登记发证8142户。发证后,又对摊贩个人状况、营业种类、收费、活动范围、食品卫生等进行普查、抽查和重点检查。1956年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结束后,摊贩也随之组织起来。”此后,固定摊贩营业许可证被收紧,至1978年底,武进县只剩个体工商户278家。

常州市地方文化研究者、民俗专家余忠良认为,经过时间的积淀、时代的淘汰,固定摊贩营业许可证能留下来的不多,专门售卖羊肉的摊贩证保存下来的更少,这张证是人们了解到那个时代常州经济发展状况,也是常州民间吃羊肉习俗的一个见证,是不可多得的实物资料,具有一定的档案和史料价值。通讯员 张军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马奔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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