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苏州市住建局、人民交通、轨道城市等综合网络
通报2则江苏突发事故:
7月7日,无锡一工地塔吊倒塌,砸中车辆,5人受伤;
7月4日,吴中区郭巷街道时代新安项目发生一起起重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7月7日,无锡一塔吊倒塌!7月7日,据媒体报道,在江苏无锡某商场附近一工地,一架旋喷钻机突然倒塌,当时该塔吊下方停有多辆车,其中有五辆车被砸中。
据悉,事故发生后,现场并没有被封锁,地点位于无锡地铁在建的5号线,太湖中心线,体育西大道,各单位救援人员也是迅速到达现场,受伤的五人已被送往医院,没有生命危险,而事故的具体原因还在进一步的调查中。
起重机械伤害事故致1死!项目停工、约谈负责人!昨日,苏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吴中区“7.4”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伤害事故的通报》。
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2024年7月4日上午9点左右,吴中区郭巷街道时代新安项目,发生一起起重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项目建设单位为苏州时代新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苏州富莱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专业分包单位为苏州方鸿幕墙工程有限公司。目前,事故发生原因正在调查中。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号)等,经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实施重点监管
吴中区住建局责令该项目立即停工整改,督促责任单位整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经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同时,对该项目实施重点监管,加密检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安全工作措施有效落实到位。
二、开展安全约谈
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吴中区住建局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开展安全生产约谈,督促企业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制定并落实防范事故的有效措施。事故企业要按照有关要求制作《事故调查报告详解》《事故警示教育视频》,经吴中区住建局初审确认符合要求后,报市住建局备案。
三、严格责任追究
根据省、市关于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相关文件精神,对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苏州方鸿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及苏州富莱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出在苏州市范围内停止通过招投标承揽新的工程项目3个月的处理决定,自通报之日起生效。待事故调查结束后,吴中区住建局要按照省住建厅“一案双查”规定,依法依规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查处,并按要求组织公开述职。
都办了从业资格证,特种设备操作证,还会出事故吗?说明考这些证根本就没用
好的[呲牙笑]
无锡不应该背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