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吴丹语,出生在世代耕读的吴家。
但我却不是那种温柔娴淑的大家闺秀,相反,我很恶毒,就是戏文里写的那种心狠手辣的坏女人。
1
我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变得恶毒起来的。
或许是小心翼翼地掐死那只幼鸟脖颈后嘤嘤哭泣,得到一个善良的名声;或许是一把将有才华的庶姐推入湖中,让她染了风寒没办法参加诗会跟我抢风头。
我惊异于这些简单粗暴的手段竟然能有这么好这么直接的效果,我不得不放弃了父母从小教给我的善良、温顺、以德服人。
这些事情我都伪装得很好,手段干净利落,一点把柄都不会留下来。
毕竟,一个连打雷都会害怕的柔弱女孩,怎么做得出那样骇人听闻的事情来呢。
我喜欢那样骗过所有人后躲在娘怀抱里偷偷笑的感觉,他们觉得我在哭,在难过,他们安慰我。
可惜不是,是我,骗过了他们所有人。
这样的感觉很有趣不是吗?
但我能骗过这世上任何一个人,却独独骗不过范修平。
我一直在疑惑,范修平,究竟是怎么看穿了我的。
哪怕母亲,也不知道我背后是这样一副模样,可范修平,不管我在他面前怎样扮柔弱装可怜,他的喉咙里总是会对我发出讥讽的一声笑来。
好像我不管做什么,在他眼里都只不过是一场戏而已。
他是我的表哥,本该同哥哥一样深深相信于我的,却不知道为什么,好像从我记事起,他就从来没有相信过我的把戏。
这让我极为恼怒,可又一点办法也没有。
因为范修平比我更擅长伪装,在外他就是风度翩翩的少年郎,嘴角总是缀着一丝温润的笑,体贴入微,从来不会叫任何人难堪。
只有对我,也唯独只会在我面前,撕下他那层皮,露出一个高傲嘲讽的笑来。
我在他眼里,就是一个露了破绽的跳梁小丑。
既然他不让我好过,我也不想让他好过。
他有一只极其心爱的波斯猫,两只眼睛是不一样的颜色,在阳光下像是两颗不同颜色的晶莹宝石。
我不说话,只是眼泪汪汪的盯着那只猫,便让舅舅软了心肠,趁范修平去学院了,将那只猫抱来给了我。
前脚我蹲下身子,天真可爱地夸它好可爱,将它抱在怀里爱不释手,离了人,我便将它溺毙在荷花池中,我看着它拼命地叫,拼命地挣扎,心里会奇异地升起一种满足。
可是这被小丫鬟看到了,我便反手将这件事情干干净净的推到她的身上,然后委委屈屈地缩在哥哥的怀里,哭成一团。
然后看着那个小丫鬟哭得不成人样,一家子被拖出去,让人牙子卖到最北边去。
等范修平下学回来,那只猫早就埋在梅花树下了,我还为它掉了几滴眼泪。我想着范修平因为生气扭曲了的脸,心里腾跃出巨大的满足。
但他脸上干干净净,居然一点情绪表露的痕迹都没有。
他笑着,拱手行礼,对母亲说要带我出去游玩几日。
他从进学开始便是范氏、吴氏两门子弟中唯一的楷模,母亲自然是满口答应,巴不得我和他多多亲近。
他将我带离了众人视线后立时三刻便阴沉了脸,他说,“你小小年纪,怎能如此狠毒。”
我理直气壮地反驳他,“表哥这话可是要讲凭证的,我何时狠毒了。”
他听了这话倒是收了怒气,慢条斯理的笑了,“好,是表哥气的狠了,说话没有注意分寸。那表哥便提醒妹妹一句,日后的行为一定要得当,否则表哥会小小地教训我这调皮的小表妹的。”
我自然不会把他的话放在心上,在他带我出去玩的时候,故技重施,想让马蜂窝毁了我一直嫉妒的一位小姐漂亮的脸庞。
如果不是范修平坏了我的事,我就成功了。
事后他自然是很生气,我却有恃无恐,他能怎么惩罚我,他惩罚不了我的。
我早就发现了,虽然范修平总是嘲讽我、警告我,却从来没有拆穿过我,他又不能打我一顿,他还能怎么教训我呢?
终究是我低估了范修平丧心病狂的程度。
他居然在我腰上拴着绳子,自己骑着马,让我追着马跑。
我绣花鞋底磨破了,精美的发髻全都散乱了,还跌了一跤,脸上摔的青青紫紫。
不管我哭的怎样柔弱动人,他一点都没有心软。
他就这么赶着我跑了三天。
三天。
还一句话都没有跟我说。
他晚上给我涂药膏的时候,温柔又细致,他说,“小表妹要乖哦,否则表哥下次就不是带着你跑跑马这么简单了。”
我抽抽搭搭的应了。
范修平这个混蛋,算无遗策,他给我涂的药膏效果极好,一点痕迹都不会留下,连娘也不会知道我跟着范修平出来是怎么个“游玩”法的。
我一边哭一边对他拳打脚踢,我打不疼他,粉拳锤在他身上就像是挠痒痒一样。
范修平还笑,他还笑我!
我从来没见过范修平那样控制不住的笑,他的笑总是浅浅的挂在唇角,不会多一分也不会少一分,但是在我年幼时的,甚至是长大后的记忆里,那样毫无顾忌哈哈大笑,似乎也是唯一的一回。
他捏着我的脸,还是忍俊不禁,他弯了眉眼,说,“还是这样可爱一点。”
2
如果范修平在后来的几年里没有走,或许我的性子还能纠正得过来。
很可惜的是,他走了。
他去京城念书了,舅舅调任京城,范家举家北迁了,还为范修平请了极好的一位夫子,范家是把他当状元来培养的。
他走的那天,身上穿着很大的一件黑色披风,码头上的风很大,扬起他的披风,像是一只张开翅膀的鹏鸟。
我想留下他,嘴巴张开了却怔怔的不知道说什么。
你没有理由阻止鲲化为鹏,乘着九万里的风,高飞上天。
所以从知道他要走的这么多天,我从来没有开口要留下他过,我不想让自己显得那么不自量力。
范修平眼睛里有亮亮的东西,当他提起京城有最好的老师和同窗的时候,他眼里的光芒让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但离别那天我还是拉住了他的衣角,眼泪一滴一滴掉在上面,嘶哑着嗓子说,“留下来。”
我心里想,我只求他这一回,唯独这一回。
他朝我笑了笑,他拿手点了点我的额头,他说,“小表妹,要乖,过几年就来找哥哥。”
然后他拂开了我的手,头也不回地走上了船。
范修平遗弃了我。
我知道我没有理由怪他,他的选择很正确,我应该欢欢喜喜地接受然后给他回信。
但他的信从京城辗转几个月来了之后,我只是将它们压在砚下,看也没有看过。
我只要一触碰到那些信,心尖就像是被什么狠狠攥着一样,酸楚得能挤出汁水来,整个人都会不由自主地抽搐起来。
我讨厌范修平,却也依赖于他,只有在他面前我什么都不用掩饰,虽然他从来没有做过什么错事,但我就是觉得,他身上的气息和我类似。
他是我的同类。
可我的同类抛弃了我。
日头下我的影子又变成了一个人,这让我再也不想待在明亮的光芒下,这会让我的形单影只显得那么无所遁形。
他走了之后我大病了一场,对什么都蔫蔫的提不起兴致。
直到那年城里的琅绣阁出了一条满绣金线的石榴裙,说是往耀耀日光下一站,便是头一份的美丽。
我看中了,孙家小姐同样也看中了,她还比我先付了定金,那要怎么办呢?
我眼睛眯了眯,心底封印良久的邪念突然不受控制地涌了出来,我还没来得及将它们压制回去,它们就已经张着血盆大口,一把将我重新拉回了地狱。
它们不费吹灰之力地给了我一个完美的解决办法。
我这时候才发现自己好像活过来了,又像个人了。
我不用自己动手,我从来不会自己动手,这是傻子才会做的事情。
我只需要委委屈屈地对同书院交好的女孩子哭上两声,稍稍点拨一下,她们便会义愤填膺地站出来,指责孙小姐,明明皮肤那么黑,腰身还粗,怎么敢穿那么亮色的裙子,穿出来叫人笑话吗?
这话在她背后说的多了,她哭了一场,便遣人去将裙子退了,从此,到她出嫁,她再也没敢穿过漂亮颜色的裙子,总是拣着湖蓝、宝石绿这样老气横秋的颜色穿。
我过年的时候顺利地拿到了那条裙子,拜年的时候人人都夸我穿的真好看,出落的愈发美丽了。
我很满意。
人不就是这样的吗?总是看到别人让他们看到的,相信别人想让他们相信的,只要有着一副柔弱的皮囊,装的一副好性情,什么事情做不来。
况且,这世上再也没有一个范修平会来制止我了。
他遗弃了我,我也同样遗弃他了。
他给我定的规矩,我都不要再遵循。
而且我发现,这世上竟然还有另外一个人,能看透我这一副庸俗的表面,看穿我内里藏着多么令人作呕的内核。
蔺辞。
我的阿辞。
众人都在嘲笑孙小姐的时候,只有他,上前递了一块绢帕。然后皱着眉头,看了我一眼。
我知道,他一定什么都看透了,就像范修平那样。
他皱眉的神情是那样熟悉,他微微看向我的眼神时带有的责怪,熟悉地让我几乎停滞了呼吸。
我想我再也不会放过一个这样的人。
我要牢牢的把他抓在手掌心里,我的命要和他的命相互纠缠到老。
我知道蔺辞最想要什么,他最想要的,就是摆脱他是商贾之子的身份,他想将这蔺家改换头面成一等一的清贵世家。
巧的就是,我出生书香门第的吴家,娶了我,他在仕途上大概会少走三十年的弯路。
蔺辞虽出生在江南首富之家,但终究是商贾,士农工商,商是最底的。他要改变门楣,便需要我这一门姻亲上的助力。
我知道他其实更喜欢孟家的小丫头,他喜欢逗孟家的小丫头,把她逗哭了,自己难受地蹲在她院子里的树上看了一晚上的月亮。
但当我对他表现出青睐后,他就做出了自己的选择。后来他再遇见孟家丫头的时候,只会微微欠身,礼貌疏离地叫一声,“孟小姐。”
听说那孟家的小姐啊,背后又哭了好几回。
只是这次,那树上再没了痴痴看着她的俊秀少年。
我很满意。
我喜欢这样的男人,清楚的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有野心有能力,天生就是人中龙凤,理所当然的就该位极人臣。
也只有这样的男人,才能配得上我吴丹语。
阿辞总是要比旁人聪明一些,他知道我所做的这一切,他眉头会皱起,但又松开,“你未来会是我蔺家宗妇,有些手段并无不可,只是要记住需得留些余地,也不要叫人发现了。”
他跟范修平的态度不一样,他再也不会制止我,不会告诉我,这么做,不对。
他才是我的同类啊。
我满意地点了点头。
我就知道,他是成大事的人,知道修身修身,修的不是狗屁道德,是心眼和手腕。
所以他不但不会揭发我,还会想方设法的替我遮掩。
我越来越肆无忌惮,再也不觉得这世上有什么需要我放在眼里的。
甚至是范修平。
我刻意的回避掉这个人,我再也不想有人跳出来制止我,说我不对。
直到定了亲后,娘将青禾从难民堆里买回来,说是当丫鬟陪我嫁到蔺家去,在我身子不便的时候,让她来侍候阿辞。
我头一次对一个女人嫉妒的快发了狂。
3
她来的那天不过是穿了一身略平整些的衣裙,从二门里进来,人人眼里便只有她。
哥哥还叹一句,“荆钗布裙,不掩国色。”
细看她的五官,并不是每一处都完美到无可挑剔,但偏偏,就是组合在一起的时候,有了一种难以言喻的风情韵致,双眸迷离朦胧,像是雾里看花,魅惑又无辜。
娘说,将她带着,嫁到蔺家去,阿辞以后再抬十个狐媚子回来也是不怕的,不管再怎么样,青禾总是在前面帮我顶着的,我也好有回身腾挪的余地。
我跟娘闹了好几回也不肯将她带着嫁到蔺家去。
阿辞曾经说过,以色事他人,美则美矣,美的太过世俗风流,只能算是下下品。只有美而不自知,才配论及上上品。
青禾大概就是那种美而不自知的人,是蔺辞年少风流之际,最喜欢的那种类型。
她如果跟着我嫁到蔺家,阿辞眼里哪里还能有我。
他娶了我,那就从心到身,完完全全,只能有我。
听到我这句话,娘严厉地训斥了我,“你是大家小姐,嫁过去也是正妻,我们这样的人家,最忌的就是正室嫡妻拈酸吃醋,误了大事。他再怎么沉迷那个妮子,总归卖身契是捏在你手里的,再抬举也就是个贱妾,你担心些什么?”
还没等我将这事跟娘商讨明白,阿辞出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