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战友都已经退役了,有的转业,有的自主择业,有的逐月领取退役金,有的甚至复员,都已经离开部队,关系都已经转到了地方,为什么仍然存在少数的战友,不愿意退部队的公寓房?这个话题,可能涉及到部分的退役军人,特别是我们的退役军官。
大家可能对这个话题,有些战友了解,有些战友不了解,因为公寓房这块说实在话,只要你是在部队工作,除了就是内地的这种大城市等等,有些是地方上你自己买了个人的住房,一般你在部队工作,部队都会给你解决居住的情况。当然我们基层连队,一般就住在连队里面,一般在机关以上,往往都会分给我们的军官,解决他的住房条件。
这种公寓房,简单的说,是周转性的住房。比如以前我在军区机关工作的时候,连职干部一室一厅,营职干部两室一厅,处长副处长三室一厅等等,根据级别,这个周转的住房,可以不同的面积。但是周转性的住房,产权不归你个人。比如我正营复员离队了,那个房子肯定就给部队了,为什么还要留着呢?
当然还有一种享受到经济适用性的,这种住房自己需要花钱买,你即使退役也不可能交出去。我这里说的是公寓住房,为什么一些战友离队之后,还不愿意交出去?不管有什么理由,我觉得还是不太合适。
这些年,部队也是所谓的清,这个公寓房清了很多年。我想大家可能总会有自己的一些理由来说这个事情。我看了一下,大家可能主要是两个理由。
比如,有的战友说是1999年以后转业没有在地方享受到福利分房政策的退役军人,部队的公寓房就不愿意还回去。因为大家知道早些年很多年前,比方说80年代,90年代初等等,地方上会涉及到福利分房子,那么现在后来这个房子商品化,都是购商品房。1999年以后转业安置到地方,很多就享受不到这种福利分房政策。那以此为由,就把部队的房子留着,不愿意交出去,合不合适呢?
那我们再说1999年,应该是1999年出台的自主择业的政策,那么1998年退役的战友怎么想?他就没有享受到自主择业政策,然后难道他会去找部队吗?不会,打了也没用。
以在地方没有享受到福利分房政策为由不退公寓房,理由比较牵强。当然还有一些战友在部队干了十年、20年的,你在地方你买个房子难度也不是很大,你都调动或者转业到其他地方工作了,你说你那公寓房还留在那里干什么?其他人人家要在那里上班,要分给他用啊!
但是有部分战友说,我在地方还没有解决住房问题,所以就不愿意退部队的公寓房。这个理由就更加的牵强。你这地方没解决住房问题关部队什么事嘛?部队要管你小,还要管到老吗?在部队的时候是公寓房周转房给你住了,你转业安置到地方了,退伍回地方了,还要保障你回到地方后的住房吗?
我看以上这两个理由,一个是自己没享受到福利分房政策,心有不甘,不愿意退。一个是认为自己回地方没有房子住,退了要自己花更多钱去租房子。其实,大家对公寓房这个事情,可能个人有个人的看法,因为每一个人涉及到自身切身利益的事情,都不想让步,但是部队不是过家家,部队是讲纪律的,你需要能够继续住公寓房,你得拿出你的依据出来,你不能说我地方上没房子,所以我要住公寓房。这公寓房是给现役军人人家上班住的,它又不是说无限多套提供出来。
大家对公寓房这个事情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西藏正营职复员战友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