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副省长,是省政府党组成员主要领导人之一,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省长分管某方面的工作,行政级别是副省级的中管干部。安徽省委常委,是安徽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的简称,同样属于副省级的中管干部。由此可见,安徽省副省长调任河南省委常委,属于平级平调。但这只是从行政级别上来衡量,其实际职务的权力区别很大。
河南省非常委的副省长,虽然在省政府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在省委和省政府省级领导中排名不仅低于常务副省长,还比所有省委常委的排名都低,属于省级领导中职权最低的一个。从省级行政区的党政分工看一下就知道了:省委书记主持省委常务委员会会议,决定本省发展经济战略任务、明确预设目标及方针政策等重大事项、决议省辖市委领导班子、规划省委下一步工作计划等等。省委常委委员有正省级副职职权、或副省级正职职权,是省委的核心领导人之一。
省政府的主要领导机关是省政府党组,省长是党组书记、省党组副书记必须是省委常委兼任,常务副省长、副省长、省政府秘书长等都是党组成员。省政府党组书记主持党组会议,主要是决议如何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如何具体实施圆满完成任务。综上所述,河南省副省长调任安徽省委常委,虽然从行政级别上看是平级平调,暂时没有确定具体职务,但同样上升了一级,成了安徽省核心领导人之一。不管是省、地、县市还是乡镇,由政府副职调任党委副职,就属于上调,因为党委是领导机关,政府是执行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