嘻哈歌手高天佐,把我告上了法庭!(纪实小说)

一百二十岁 2024-12-13 09:00:02

实际上,高天佐打人是不容否认的事实;赔偿被殴打的女孩76.5万元,同样确凿无误;被FY判处3年徒刑、缓期3年执行,更是抵赖不了的。他妄想把这些全部抹掉,肯定是越抹越黑。

我觉得,这个事情,应该这样处理。除了向被打者道歉以外,作为公众人物,再向观众和全国人民做一个真诚的道歉,并公开保证,以后不会再犯这种错误。这事,可能早就过去了。

人,这一辈子,谁还能不犯错误,不少人还做了坏事。改了,就是一个好人。古语说,放下屠刀,还能立地成佛呢!没有一个人会永远抓住不放的。

而高天佐和他的谋僚们,却选择了一条完全错误的道路。试图掩盖罪恶,不思改悔,还强词夺理,恶人先告状。指责批评者,侮辱、诽谤了他,损害了他的权益。好像这样一来,他暴揍她人,被罚款、被判刑,就不存在了一样。这怎么可能?真想不明白,他们怎么会是这样又蠢又笨呢?

1994年出生的高天佐,已经三十岁了,不再是一个孩子。正像本人在答辩状里所说的那样,做了坏事,不是诚心悔改、虚心接受批评、接受舆论监督,而是把对他的批评、谴责污蔑为“侮辱和诽谤”,倒打一耙、恶人先告状。这种人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都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如果高天佐继续这样下去,将来还会继续害人、害己、害社会。

希望高天佐还有他的幕僚们,能够明白这个道理。不再继续蠢、继续笨下去。

南京市中级人民F院的庭审,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现在,其判决书还没有下来。但是,我已经准备在郑州市金水区F院起诉高天佐。如果在文章中批评谁,谁都以这种“侮辱”、“诽谤”罪名起诉我,以后的日子,还怎么过?要知道,我在文章里批评过几百个娱乐圈的明星和艺人呢!其实,娱乐圈有多乱,大家都很清楚。我必须让这个无理取闹、做了坏事不思改悔且倒打一耙的家伙,付出一定的代价!何况,今年大半年,他把我的生活搅成了一团乱麻。几乎啥事都做不了。

起诉状

(原告、被告情况略)

事实和理由:原告本人作为作家,在网上发表文章,出于良知、责任感和正义感,不少是批评、抨击、谴责社会丑恶现象的。因在哔哩哔哩平台上发表《嘻哈歌手高天佐,曾把人打成重伤,应该滚出娱乐圈!》被高X瀚以人格侮辱、诽谤为由,告到南京市玄武区人民F院,该F院已于2024年6月12日进行开庭审理,并于9月6日做出原告败诉的判决。高X瀚又上诉到南京市中级人民F院。

1、(略)。

2、(略)。

3、为了应对高X瀚的起诉,浪费了原告大量的精力和时间。严重摧毁了我正常的生活、文学创作以及身心健康。

请求事项:1,高X瀚在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参考消息、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经济日报、南方周末、澎湃新闻、新华日报、江苏日报、南京日报、南京晚报、河南日报、郑州日报、大河报、河南商报、郑州晚报等媒体头版向本人公开道歉。

2,高X瀚在上述媒体上头版,向被打女孩公开道歉。

3,高X瀚在上述媒体上头版,公开发布本人的文章《嘻哈歌手高天佐,曾把人打成重伤,应该滚出娱乐圈!》

4,高X瀚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万元。

5,高X瀚赔偿原告精神损失10万元。

6,高X瀚赔偿原告两次去南京应诉的全部费用3012元。

7,高X瀚负担南京两次诉讼的律师费3600元。

8,高X瀚承担本次诉讼费。

此致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F院

具状人:老Q

2024年11月26日

这两天,抽空把这个起诉状递交到郑州市金水区人民F院。当然,开庭和判决,估计都是明年的事情了。

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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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二十岁

简介:争取活到一百二,不用多花一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