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一个钱包 钱包里有一千块钱及重要证件 你会捡起来交给警察吗?
在问答这个问题前,先讲一位警察遇上的一个真实故事:
张斌在路上捡到了一个钱包,于是他就站在原地等了半小时之后,有一个人走了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问是否捡到钱包?
张斌说:“那你跟我说说钱包里都有什么吧。”
“有一张公交卡,一张银行卡,还有五千块钱现金。”
打开钱包看了看:“确实,一张公交卡,一张银行卡,现金...这里只有一百块钱现金呀。”
丢钱包的人一听这话急了,抢过钱包一看对他说:“我这钱包里明明就有五千块钱现金,是不是你偷了。”
张斌一听失主说这话,立马又把钱包抢回来:“既然钱数不对,那说明这钱包不是你的。”
失主抓住张斌大叫抓小偷,张斌就势扯住失主到了派出所,失主讲:“我能说出这银行卡的卡号,”说完这话失主立马背出了银行卡的卡号。
张斌微微一笑:“看来这钱包确实是你的,这样吧,”他对所里一位警察说道:“小刘,给他做个询问笔录吧!”
那警察对张斌应声道:“好!张所长,你去休息吧,这里交给我!”
自称丢钱包的人瞬间愣住了,想走却又走不了,其实这就是件丢包诈骗案。只是没想到的是这诈骗犯运气太不好,讹诈却讹错人,反而讹到了警察身上。
丢包诈骗有时是丢钱包,有时是丢现金,见有人拾得,就会三两人打掩护,一人上前实施诈骗。还有专门针对贪小便宜人群的丢包诈骗团伙。他们通常会在背街小巷等区域寻找作案目标,主要是选择老年人下手。一旦适合的“目标”出现,其中一人先上前搭讪,这时另一人假装路人,从两人身旁经过,身上掉下来一个包裹,搭讪男子迅速将其捡起,故意当着受害人的面打开,露出一大沓“现金”,并示意要平分。此时,丢钱的男子“准时”出现,以他们捡了钱为由,要求对二人进行搜身,以证清白。
“丢包男子”在受害人身上搜出现金后,假装数钱,殊不知,“丢包男子”趁机调换了受害人的钱。
这里回到题主所问:捡到一个钱包 钱包里有一千块钱及重要证件 你会捡起来交给警察吗?
我认为,看到路边丢失的现金或钱包,最好不要轻易去捡。真若己经捡上了手,也不要翻看钱包后见无现金又把钱包丢弃……
我知道法院有一个捡钱包被起诉的真实判例:
判决捡失主钱包者返还失主7050元、2015年年末购买的华为荣耀6型号手机一部、IC卡一张。
简要案情如此:
一位姓刘的女士去一家银行取了7800元退休金。之后去了市场花了850元。当天回到家发现不慎将钱包掉了。刘女士到派出所报了案。
刘女士称,钱包内有她的退休金存折,她女儿的两张信用卡、学生公交IC卡,现金7000元左右、华为手机一部、衣柜押金票一张。
后来刘女士通过监控录像确定捡到钱包的人就是邢女士。刘女士找到邢女士商谈无果后起诉至法院要求邢女士返还现金7050元及华为手机一部、IC卡一张。
邢女士称只是看见地上有一个钱包,钱包里没有现金,里面有一个存折和银行卡。
“捡到钱包后我还站在原地喊‘是谁的钱包’,没有人回答。之后我就在往家走的路上,将钱包放在道边了。”
法院认定刘女士在其家附近将钱包不慎掉落。随后,邢女士捡起钱包打开后拿着钱包离开现场。
庭审时,刘女士表示钱包里有7050元现金并提供当天取款7800元的银行账户明细,还有一部2015年年末购买的华为荣耀6型号手机一部,一张其女儿高中时期办理的IC卡。
对此,邢女士称其捡到的钱包无现金,无手机,只有一个存折和几张卡,随后拿着钱包离开,在第一个拐弯处将钱包丢弃。
法院认为,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邢女士拾得刘女士不慎遗失的钱包,应当将钱包和钱包里物品及现金返还。
关于邢女士称其已将钱包丢弃,且拾得钱包时钱包中无现金和手机一节,因无证据支持,法院依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最后,法院判决邢女士返还刘女士7050元、2015年年末购买的华为荣耀6型号手机一部、IC卡一张。
综上所述,故而对题主所提问:你捡到一个钱包,钱包里有1000元钱及重要证件,你会捡起来交给警察吗?
我的回答是:路边钱包君莫捡,太多陷阱和诈骗!若想积善当好人,立即报警莫迟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