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马犬乡,甲来焚灭

琴鹤堂国学 2025-03-06 14:15:09

虎马犬乡,甲来焚灭

原创/琴鹤堂国学

长庚本《滴天髓》天干论丙火章有云:“虎马犬乡,甲来焚灭。”

焚,程辑本、征义本、补注本作“成”。

《滴天髓》注解版本众多,对于此句解析,唯台湾中央图书馆馆藏明天启五年长庚馆刻本《新锲诚意伯秘授玄彻通旨滴天髓》原注最为贴切。

长庚本刘伯温原注:至于未遂炎上之性,而遇寅午戌一二位者,露甲木则燥而焚灭矣。

长庚本刘伯温原注的意思即:

丙火日元,地支遇寅午戌一二位者,而不成炎上格。若岁运再见寅午戌三合火局,且甲木透干,则为焚灭,主大凶之兆。

其中的易理为:

原局已见印刃,且不成专旺格。岁运再见三合劫局,且透甲木,旺上加旺,必主大凶。其他天干,亦可类推。

至于任铁樵《滴天髓阐微》注解,则近乎无稽矣。

任氏曰:虎马犬乡者,支坐寅午戌,火势已过于猛烈,若再见甲木来生,转致焚灭也。

以《滴天髓阐微·何知章》所载真实案例为证:

丙辰 庚寅 丙午 壬辰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此造财绝无根,官又无气,兼之运走东南之地,幼年丧父,依母转嫁他姓;数年母死,牧牛度日,稍长则卖力佣工;后双目失明,不能佣作,求乞自活。

琴鹤堂国学注解:

丙午日柱生于寅月,财官皆透,命主身旺且不成炎上格。中年运走东南之地,甲午运有甲有午,故双目失明,不能佣作,求乞自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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