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杰谢娜购买5920万上海豪宅引发的“跳单风波”,终于尘埃落定。
近日,案件的一审判决书公布,由于“双方均未提供相应的证据”,法院认定“不存在跳单”,目前涉事中介公司已申请破产。
简单帮大家梳理一下来龙去脉!
早在2021年,就有房产中介爆料称,曾于2019年6月21日和22日,两次带张杰、谢娜及谢娜的妈妈去看房,看的是上海思南公馆的一套豪宅。
看后夫妇俩以“不喜欢”为由,不再看房、购房,双方再也没有联系。
5个多月后,中介发现张杰和谢娜其实已经另外和房东达成交易,买下了那套房子,网签时间是12月14日。
那套341平的房子,原本挂牌价为6200万,最后以5920万成交,产生了280万的差价,由此中介怀疑张杰、谢娜之所以“跳单”,是为了省掉这一笔中介费。
于是,越想越不甘心的中介,就把带着张杰、谢娜一家看房的照片、聊天记录等,全部发到了网上。
消息曝光后,张杰、谢娜的律师与中介取得联系,要求不能曝光此事,并发律师函辟谣,称中介发布的是虚假信息,涉嫌造谣诽谤;中介偷拍的行为,更是侵犯了肖像权、隐私权和名誉权。
但是,中介不仅没有撤回指控,反而继续发文、发视频,继续火力全开。
中介声称,在国外感染了新冠,命悬一线,字里行间都充满了不甘和委屈。
当时,这样的控诉,得到了不少网友的同情,对张杰和谢娜造成了不小的舆论压力。
在外界的高度关注下,去年8月17日,这个案子在上海金山区人民法院开庭。
从曝光的审理过程来看,张杰和谢娜确实在中介的带领下,去看了两次房。
但最后为什么没买,主要是由于夫妇俩都没有上海户口,没有在上海购房的资格。
谢娜方表示,本打算通过公司名义买房,但中介说用公司名义买也在限购范围内,因此打消了购买的念头。直到9月谢娜从友人那里听说确实可以通过公司名义买房后,她才在12月又委托了律师代看、代购。
中介方则说,谢娜张杰看房后就表达了购买意向,也表达了没有上海户口,想用公司名义买的意愿。中介方告知其可以注册公司后购买,但之后对方就表示不想买了。
至于存在的280万差价,谢娜方称并不是因为所谓的“跳单”,才省下这笔钱。
而是因为当时正值年底,卖房需要回笼资金,再加上张杰谢娜是全款购买,所以才以5920万的“优惠价”成交。
案件中,以下几个细节,在判决中起到了最关键的作用:
1,中介无法提供谢娜签字的《思南公馆来访登记表》,也没有谢娜签字的书面中介服务合同,因此无法确认中介是否获得了谢娜的授权;
2,案件中的豪宅,采用非独家代理的方式销售,谢娜有权选择报价低、服务好的中介进行交易;
3,谢娜已经向帮助其买房的公司,支付了1%的佣金,因此不存在逃避支付佣金的行为;
4,中介到底有没有提供通过公司名义买房的可行性方案,谢娜又是怎么回答的,双方都未能提供证据。
最后,法院驳回了中介的所有诉讼请求。
判决结果公开后,网友们自然强势围观,免不了也是议论纷纷。
不少人指责中介公司,没签独家、非单一渠道、不签合同,最后买卖不成本来也没什么可抱怨的。却还想着在破产前利用“明星效应”起死回生,引导舆论达成对张杰和谢娜的声讨,“碰瓷”后自己倒是跑了,徒留人家夫妇俩有理说不清。
也有不少网友纷纷表示,身为明星一举一动都很容易被放大,因此更要谨言慎行,防范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