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曹妃甸教育体育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严格规范资助流程。要落实好“1222”(即一栏、两课、两信、两回执)资助政策宣传制度,向所有学生家长发放相关学段致广大家长的政策宣传信》,资金落实后向受资助学生家长发放《致受资助学生家长的政策落实情况的说明信》;资助申请每学年九月份申请一次,依托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三月初微调一次,如有新增贫困学生,及时申请上报,予以救助;严格按照《河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对新增贫困学生做好认定评审工作;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果公示期间出现异议,学校要结合学生家庭实际,及时入户走访、开展调研,对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予以取消;本学期继续执行义务教育阶段生活补助资金、高中国家助学金由教育局直接打入学生或家长银行卡内(要求义务阶段使用农商银行卡,高中阶段使用中国银行卡),各校上报义务、高中资助发放表电子版及学前、义务、高中各类减免表电子版至邮箱cfdjytyjcsk@163.com。各学段上交减免项目资金拨款申请纸质版,校长签字加盖公章后一份学校存档,一份报资助中心存档(上报截止日期 3月28日)。
《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高标准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各学段学校及时报送本学段相关表格,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安排好宣传、申请、认定评审、公示、发放签字等时间节点。各校涉及建档立卡学生免除项目、学前阶段减免、义务阶段、高中、中职及其他涉及免除项目,开学初不要收取此类学生相关费用,避免先收后返;在各级扶贫检查中,发现存在谎报家庭收入,弄虚作假,编造家庭贫困等现象,还有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已经好转,不再属于贫困学生范畴,却依然享受资助金。各校要高度重视,对申请资助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充分调研,准确把握,确保资助金发放到应助学生手中。
《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规范高效完成全国资助网相关工作。全国资助网每学期录入一次,录入工作要与学校资助工作保持同步,扎实推进资助系统全面应用和数据质量全面提升,确保实现“3个100%”和“3个零误差”。公示完成后,在资助网上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录入、困难等级认定;资金落实后,完成资助名单录入,同时完成审核工作;对资助网中建档立卡未受资助的学生及时完成标注。
《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不断提升学生信息安全工作水平。涉及学生资助工作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生资助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妥善保管相关档案和信息,不得用于除学生资助工作以外的事项。
来源:曹妃甸区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