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拒绝给弟弟买房被父母告上法庭:索要50万元“赡养费”!

湘南三路之家 2022-09-12 20:32:33

姐姐拒绝给弟弟买房被父母告上法庭:索要50万元“赡养费”!法院会支持吗?

29岁的张女士自2岁起,就被父母送到了姑姑家居住,后来因为经济条件不好,父母就一直没有将张女士接回来。多年后,张女士事业有成,于是出钱给姑姑家的表弟买了房,她与亲生父母之间也随即发生了矛盾和纠纷……

张女士的父母认为,张女士出钱给表弟买了房子,那么她也应该给自己亲弟弟买一套房子。张女士也明确表态,自己不会出钱给弟弟买房。至此之后,张女士与其父母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严重,直到父母将她告上法庭,索要50万赡养费。庭审结果究竟如何?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湘南新日榜”首发。

法院认为,由于原告年岁较大,被告作为其子女,的确有赡养父母终老的义务。但弟弟作为成年人,原告不应将买房压力冠以抚养、赡养之名附加给被告。考虑到原告有退休金收入足以安享晚年,而被告从小由姑姑收养,原告未尽到父母抚养的义务,被告所需要给付的赡养费应根据被告的实际情况和原告酌情商定。你认为在此案中,张女士应该支付这笔赡养费吗?

这个父母也够不要脸的,因为家庭原因,把女儿让自己的妹妹带,2岁以后就没再管过,好在女孩争气,自己后来混的好,就给姑姑的孩子,也就是表弟买了房子,如今父母觉得女孩应该也给自己的弟弟买房,女孩拒绝了,结果被父母告了。从这里不难看出,这父女绝对是典型的重男轻女,把女儿给别人带,自己带儿子,也就是说他们虽然是父母,但是并没有尽到父母该进的责任和义务,反倒是姑姑承担了这个责任,把女孩养大,所以女孩给姑姑的孩子买房,以此来表达姑姑的养育之恩,女孩的做法一点毛病没有。而且,我觉这女孩幸好没让自己的亲生父母带大,要不然这女孩肯定过的很惨,要么不会有好的事业成就,要么就被父母和弟弟给榨干了,所以,被姑姑带大,反而成了幸事,而且从女孩的举动也不难看出,姑姑平时应该对她是不错的,不然也不可能给表弟买房。不管怎么说,我是坚决支持这个女孩的做法,最多给一点钱就完了,你们没有养人家凭什么要求人家这么做,而且作为女孩来说,给亲生父母一些钱,也算尽到了女儿应该做的,但是完全没有给弟弟买房的义务!

父母起诉女儿给付赡养费50万,原因竟是姐姐没有给弟弟买房!我觉得这个父母只有生育之恩并没有养育之恩。姐姐给有养育之恩的姑姑家的表弟买了房那是她自己自愿的。这是合情合理!但姐姐没有义务抚养弟弟也没有义务一定要帮助弟弟。也是根据姐姐发的个人意愿。但父母确实是亲生父母,给予赡养费也是应该的。因为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而且赡养是无条件的,也不因任何原因而消除,赡养也是法定义务。但要给多少要根据其父母的实际情况而商定吧!其父母有退休金可以养老,也不是特别困难的。这50万一次性付清也不合要求。要给就一个月给一次。多少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比较好。这种因为钱财起的恩怨情仇家庭纠纷真的很无助。我觉得这家父母比较不讲道理。也不想想小时候对女儿的关爱有多少,照顾有多少,要是我这样的,我真的很惭愧的。连见都不好意思见。别说起诉拿赡养费了。

姐姐不给弟弟买房,父母就去法院起诉姐姐?如果这官司能打赢。那就真是没天理了…

“妈宝男”和“伏弟魔”哪个更可怕?

首先,伏弟魔和妈宝男有共性。他们相似的地方在于都没有“边界感”,把握不了夫妻组建的家庭和父母之间的边界。一个让家庭为原生家庭做贡献,忽略自己家庭的经营;一个是让父母过多参与到家庭中,干扰夫妻之间的感情。他们都没法正确把握和原生家庭的界限,失了分寸,导致伴侣心理不平衡,产生感情问题。妈宝男的可怕在于婚后两个人需求的不匹配,不良的相处模式导致感情问题;而伏弟魔的可怕在于对自我牺牲的无感,带着家庭进入困境。

这两个都很可怕,但可怕的不是人,而是从小的成长环境,和他们长大后的亲密关系的模式,让他们经营不好感情。而最可怕的是,他们很难打破这个模式,遵循着自己在感情中的宿命。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湘南新日榜”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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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阅读:362
评论列表
  • 2022-09-12 23:24

    这个权利和义务应该转移了,她父母没有抚养她没有尽到抚养她的义务自然也没有要求赡养的权利。相反她姑姑尽到抚养的义务了,所以这个赡养的权利应该从她父母转移到她姑姑家了。这种裁决才公正。

  • 2022-09-12 22:51

    于我看待呢!桉人情来说呢!可以照顾一下!如果按道理来说呢!从两岁到如今29岁:都没有得到过父母关爱!所以有着一种亲情介限了!

  • 2022-09-12 22:33

    对于给她弟弟买房不予支持,没有这个法律义务!对于瞻养父母是天经地义,根据父母生活质量和本人收入来平衡瞻养义务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