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城郊的一间茅屋内,油灯如豆。少年曾秉正伏案苦读,手中《大明律》已翻得卷边。他生于洪武初年,自幼目睹战乱后民生凋敝,立誓“以律法匡世,以清廉立身”。十年寒窗,他带着满腹经纶踏入官场,却发现自己与周遭格格不入。
彼时大明官场,暗流汹涌。新朝初立,官员多由功臣子弟充任,结党营私已成潜规则。曾秉正初任地方县丞时,便有富商抬着整箱白银夜叩府门:“大人修桥补路,此乃百姓‘心意’。”他冷面推回木箱,次日却在县衙账册上发现“修桥费”赫然虚增十倍。同僚嗤笑:“清高能当饭吃?”
然而命运在洪武十年(1377年)迎来转折。钦天监急奏“五星紊度,日月相刑”,朱元璋大惊下诏求直言。满朝文武或歌功颂德,或避重就轻,唯曾秉正写下一封震动朝野的《陈时务疏》。他痛陈“吏治如筛,贪腐似蝗”,更直言“陛下以猛治国,却未察猛药伤民”——这句话让朱元璋拍案而起,却并非因为震怒。
“此子有胆!”御书房内,朱元璋对着奏折喃喃。他出身草莽,最恨官吏欺上瞒下。曾秉正如一把锋利匕首,撕开了朝堂的虚伪面纱。短短三年,这位寒门书生连升七级,官至正三品刑部主事。他审案时不收一文、不惧权贵,百姓称其“铁面冰心曾青天”。
二、直言刺君:清官的“致命美德”奉天殿朝会上,曾秉正的声音总显得格外刺耳。某日议及藩王封赏,他竟当众质问:“汉王纵仆强占民田,刑部为何不究?”满殿死寂中,燕王朱棣眯起眼打量这个不知死活的小官,而龙椅上的朱元璋指节已捏得发白。
曾秉正的“直”近乎癫狂。他会在朱元璋宴请百官时,突然呈上《请减皇室用度疏》;也会在刑部存档中,将淮西勋贵子弟的罪状单独列册。同僚们背后讥讽:“清廉是他的裹脚布,缠得自己走不动道!”更致命的是,他屡屡触碰帝王逆鳞。
一次御前议事,朱元璋谈及“百姓感恩天子减赋”,曾秉正却叩首直言:“陛下免赋一石,胥吏加征十斗。所谓皇恩,未出应天已化泡影。”这话撕碎了帝王最珍视的“仁政”面具。史载朱元璋“色变不语”,次日便将其调任闲职。曾秉正离京时,两辆马车载走全部家当——不过旧书数箱、粗布十匹。
洪武二十三年冬,南京城外演出一幕荒诞悲剧。衣衫褴褛的曾秉正攥着四岁女儿的手,面前人贩子抛来二两碎银:“三品大员卖女?晦气!”围观人群中,有老农颤声问:“大人何至于此?”原来他被革职后,竟凑不齐返乡盘缠。
这场景像一记耳光打在朱元璋脸上。当锦衣卫密报“曾氏卖女引得百姓非议朝廷”时,帝王勃然摔碎茶盏:“他这是骂朕让清官饿死!”更令朱元璋震怒的是算计——曾秉正完全可向故旧借贷,却选择最惨烈的方式揭穿官场真相:一个三品官光靠俸禄,竟落魄至此!
史书未载小女孩最终下落。有人说她被卖入青楼,有人说病逝途中。但可以肯定,当曾秉正颤抖着在卖身契按手印时,他赌上了人性与尊严。这不是单纯的贫困,而是对洪武朝“高薪养廉”谎言的绝望控诉。
诏狱刑房里,朱元璋的质问裹挟着血腥气:“你让天下人觉得朕刻薄寡恩?”曾秉正拖着镣铐抬头:“臣只想问——若清廉是罪,贪腐难道是功?”这话彻底激怒了帝王。
朱元璋的惩罚充满象征意味:阉割之刑。不仅要摧毁曾秉正“完人”形象,更暗喻对其“精神阉割”——在皇权看来,过分的道德洁癖如同变异,必须切除。更有深意的是,帝王故意不追回其女。他要让天下人看见:挑战皇权尊严者,连为人父的资格都将被剥夺。
但吊诡的是,朱元璋私下曾对太子朱标叹息:“曾某若贪,朕反安心。”这句话道破帝王心术:绝对的清官如同明镜,既照出朝廷污秽,也映出龙袍上的虱子。
五、血色月光:清官之死的制度之殇曾秉正事件暴露了洪武朝两大顽疾。其一,官员俸禄竟不足养家:按《明会典》,三品官年俸仅420石,但仅雇轿夫、师爷等开支就需600石。其二,监察制度异化为皇权工具——当曾秉正这样的御史反成“麻烦”,纠弹贪腐的机构便形同虚设。
更深层的矛盾,在于朱元璋治国理念的分裂。他既用“剥皮实草”震慑贪官,又设计“薄俸制”防范官僚坐大。曾秉正恰似试纸,验出这套制度根本矛盾:当清官活不下去时,所谓“洪武盛世”不过是饥饿的谎言。
尾声:青史无言处的人性微光曾秉正瘐死狱中那夜,南京城暴雨如注。狱卒记录他最后的话:“吾女何辜?大明何辜?”而在奉天殿,朱元璋彻夜批阅《大诰》,将“曾秉正”三字从所有奏章中朱笔勾去。
这场悲剧没有赢家。朱元璋维护了皇权体面,却让洪武朝少了一面镜子;曾秉正成就了青史清名,却赔上女儿与人性。数百年后,当我们重读这段历史,或许该问:当一个时代需要靠阉割清官来维系稳定,这样的“盛世”究竟是谁的耻辱?
至今南昌城郊仍有“曾公祠”,香火冷清,楹联斑驳:
“两袖清风轻社稷,一腔碧血重黎民。”
这血,是曾秉正自己的,也是那个撕裂时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