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头条君推送了一篇文章,题目是《绝不姑息:针对农民工的“恶意讨薪”行为,我们必定严厉打击》这篇文章洋洋洒洒,内容我不再赘述。不过我想问几个问题。
一,恶意讨薪的前提是什么?首先是有企业恶意欠薪,不依法发放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如果釜底抽薪对恶意欠薪的企业主和负责人进行严厉打击,甚至处以刑法措施,对职工举报恶意欠薪者予以支持和奖励,试问还会有恶意讨薪者吗?
二,什么是薪资,什么是讨薪?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前,我只听说过讨饭,老师没有教过社会也没有听说过讨薪一词。讨饭,是因为生活所迫不得已而为之,向他人低三下四讨要一口吃的。讨薪是什么?明明是自己的劳动成果却被他人恶意霸占,劳动者低三下四的去讨要却被谩骂殴打,去有关部门举报却得不到支持。长此以往,劳动者还是国家的主人吗?
三,关于劳资纠纷问题,是应该保护支持发现问题举报问题的人还是打击发现问题举报问题的人,这是解决问题的立场态度问题。目前的现实情况是,某些人和单位常常以保护企业的名义对企业恶意欠薪的行为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甚至于千方百计为企业恶意欠薪的行为辩护,却对讨薪者予以坚决打击,让劳动者不寒而栗。
题外话,我刚刚看到一个信息,发生在我当地的一个事情。一个职工得了重病,企业却一直没有给他缴纳社保甚至还拖欠工资。现在,这个重病缠身的职工已经脱离了苦海。家属手捧遗像到单位去讨要工资福利待遇,讨要一个说法。大家一起说说,这个职工家属的行为算不算恶意讨薪?有关部门会怎么处理这件事情?
综上所述,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劳动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对待违法犯罪应该一视同仁,更应该釜底抽薪防范于未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先违法犯罪,就先打击谁。不能容忍犯罪行为导致恶性行为的发生,再去制止犯罪。甚至于对犯罪的起因避而不谈却去惩罚发现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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