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赔付给列强的巨额赔款,动辄上亿两白银,钱从何而来

历史学堂君 2024-12-12 09:50:27

众所周知,清朝自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战败后就不断地和诸多帝国主义列强签订了很多不平等条约。在这些不平等条约中,又几乎都涉及到赔款问题。

如第一次鸦片战争和英国签订了《南京条约》,除割地外,涉及到赔款的有赔款2100万银元,折成白银约为一千四百万两白银,加上之前战争过程中清朝在广州缴纳的“赎城费”四百万两白银,清朝合计向英方支付了约一千七百万两白银。

后来主要的赔款战争又有第二次鸦片战争、甲午中日战争、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尤其是八国联军侵华战争中,列强强迫清朝签订的《辛丑条约》中规定的战争赔款已高达四亿五千万两白银。

那么,清朝所赔付的巨额战争赔款都是从何而来?真的只是简单的由清廷自己“掏”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上图_ 洋务运动中出现的首批近代企业

上图_ 洋务运动推进了清朝电信事业的发展

在回答这个问题前,要先简单地说明一下1840年以后清朝的财政状况和诸多不平等条约中的赔款情况。

在洋务运动前,清廷传统的国家年收入约为三四千万两白银,后因近代工业逐渐引进和进出口增加,到了同治、光绪年间分别增加至六千万、八千万两白银。虽然清朝的税收看似有所增加,但赔款的数额其实也在增加,并且逐渐增加到了清廷东挪西凑也难以偿还的地步。

如第一次鸦片战争的赔款占当时清朝岁收的三分之一,甲午战后《马关条约》的赔款已是当时岁收的三倍,而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后签订的《辛丑条约》的赔款连本带利已是当时岁收的十二倍。试想,诺大一个帝国哪怕就是不吃不喝也无力偿还如此巨额赔款,更何况自从1840年以后,清朝步入了多事之秋,处处都要用钱。

所以,清廷筹集战争赔款的过程并没有大多数人想的那么简单和顺利,巨额赔款的款项来源有多种。

总的来说,主要有以下三种:

上图_ 《马关条约》原本,现藏于台北故宫

一、地方各省强行摊派

第一次鸦片战争前,清朝国库有存银一千三百万两左右,各地地方存银八百万两左右。而第一次鸦片战争清朝动兵军费达两千五百万两白银,赔款折合一千七百万两,英军抢夺财物又达六百万两。仅此三项加在一起即达四千多万两白银,而清廷的国库所存银两远远满足不了此项开支。

故战后清廷强令参战各省对赔款进行分摊,广东本就遭西方商品冲击导致民不聊生,同时战争破坏严重,却还分摊到了一千零三十万两白银。而其余省份,如江苏分二十八万五千两,浙江九十七万五千两,安徽也有六十一万两的分摊。

上图_ 各国在《辛丑条约》上的签署,以及李鸿章(左侧)和庆王(右侧)签署的都是花押 (画押)

又如《辛丑条约》中规定,条约刚签订后的1902年1904年三年间,清朝每年要赔付列强两千一百万两白银,而后每年递增至约两千多万两到三千万两左右的白银。由于赔款数额巨大,索款时间紧,列强又要求清朝先期赔款必须自筹偿付,所以清廷在朝廷没钱的情况下,故技重施,再次向各省进行赔款大摊派。

第一年的庚子赔款两千一百多万两白银摊派情况是这样的,首先朝廷户部下令各省加征多项杂收共计三百万两交到朝廷,作为中央赔款。然后余下的一千八百多万两白银则摊派各省,如四川二百六十万两,广东二百万两,山东九十九万两,湖南一百万两。总之最后各省共出一千八百万两。

上图_ 清 天顺祥银锭

二、向列强借贷

地方摊派虽能解决一时,但解决不了全部。如前文提及的,清朝自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赔款数额越来越大,远不是地方财政能承受得了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清政府向列强们借债然后偿还赔款就是必然的了。

如中日甲午战后,清朝因战败与日本签订了屈辱的《马关条约》。该约规定清朝赔款两亿两白银,另有三千万两“赎辽费”,而清廷必须第一年就要拿出来一亿三千万两白银先交付给日本。清廷国库本就空虚,面临这一笔巨额赔款不管怎么挪凑也实在凑不出来了。所以英、法、俄、德等国趁火打劫,向清廷进行高息贷款。

上图_ 甲午中日战争中战斗的淮军

先是1895年的,清廷向俄国、法国借款四亿法郎,折银九千九百万两,年息达4厘,以海关做抵押分36年还清。接着到了1896年,清廷又向美国、德国借一千六百万英镑,折银九千七百万两,年息涨至5厘,同样是以海关做担保分36年还清。

同年,又同英国、德国签订了《英德借款详细章程》,借款一千六百万英镑,折银九千七百万两,以海关收入、厘金、盐税为担保,年息4.5厘,分45年还清。清廷三次向列强的大借款共计3亿多两白银,但由于本金高,利息高,时间长,最后本息合计高达7亿多两白银。

《辛丑条约》中赔给列强的庚子赔款为4.5亿两白银,但因为清廷无力支付,故列强为了获取更多利益,将此赔款转为债务,令清廷39年内还清,年息4厘。清朝方面在慈禧太后为了保住自己性命而发出的“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的指示下,无心也无力与列强争辩,只得对于列强的要求全盘接受,以至于庚子赔款若按期偿还,最后本息将达十亿两白银。

上图_ 清代税收票证,光绪年间山西省平定直隶州 地丁银执照

三、民间增收苛捐杂税

不管是地方分摊,还是清廷分期偿还外债,最后的赔款总是从民间而来。为了偿还赔款与外债,清朝上至朝廷下至地方,无不“苦心竭力”的进行搜刮。

首先是对朝廷传统收入大项的各地田赋进行了加征。

单是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后的十年间,田赋加征的额度已增至百分之七十一,造成农民生活极度贫苦,各地民不聊生。

其次加征的还有盐税与厘金。

地方诸省把各种名目将近七百项的杂税摊入到盐税中,使得盐税由甲午战前的每斤27文涨至战后的44文。而厘金则是为镇压太平天国起义而设立的面向工商征收的税项,因一开始的税率为一厘,故名。但实际上因为厘金后来成为清廷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所以哪怕是太平天国运动被镇压后也没有被废除,反而一直保存并不断上涨。如四川面向烟酒的厘金到了1900年已加征至初定额的三倍,其税率之高由此可见一斑。

最后是巧立名目增设新税,这些为了赔款而开设的新税名目极多,且朝廷和各省均有开设。

如浙江增设“粮捐”,即根据粮食买卖的交易额每两收三百文;又有“房捐”,直接抽取十分之一,税率高至骇人,诸如此类新税各省都还有很多。

上图_ 清朝末期民间苛捐杂税严重,百姓赌博,抽大烟的现象越来越普及,社会风气越来越腐败

总的来看,清廷自第一次鸦片战争战败后经多次战败所累积的赔款数额巨大,远不是朝廷能够赔付出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清廷通过进行地方摊派、向列强借款以及巧立名目,在民间增收苛捐杂税来勉强维持。

但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向各省摊派,还是偿还外债与增收苛捐杂税,巨额赔款最终都落到了广大人民的身上。

可以说晚清向列强赔付的动辄几千万甚至数亿两的白银,实际上都是广大人民的血汗。并且由于清政府的腐败无能,除了征税过程中贪官污吏中饱私囊,还有面对列强的无耻要求“照单接收”,都更是加重了人民的困苦,借款也多直接用于赔付,并没有投资到本国工业军事等领域的建设,也导致了近代中国的落后与贫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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