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南湖”公园迎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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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征收土地面积23.3498公顷(350.247亩)
片区征迁即将启动
为实施泉州市鲤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江南组团乌石滞洪区工程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使用)土地的范围、目的
(一)拟征收(使用)土地面积:23.3498公顷。
(二)征地范围:位于鲤城区江南街道、金龙街道,用地西侧紧靠南高干渠,东邻池峰路,南至规划七支路。具体详见江南组团乌石滞洪区工程拟征收(使用)范围示意图。
(三)涉及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金龙街道玉霞社区、江南街道乌石社区、江南街道亭店社区(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四)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江南组团乌石滞洪区工程,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属公共利益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一)拟于2024年7月26日起由金龙街道办事处、江南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二)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对该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三)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和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四)本公告期限为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居民委员会和其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有异议的,应该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金龙街道办事处、江南街道办事处提出。
(五)本次征收土地的实施单位为金龙街道办事处、江南街道办事处,由金龙街道办事处、江南街道办事处代表我区人民政府按法定程序组织开展现状调查、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登记、签订征地协议等相关土地征收法定程序。
特此公告。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6日
日前,泉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发布《江南组团乌石滞洪区工程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批前公示》。项目位于鲤城区江南街道、金龙街道,用地西侧紧靠南高干渠、东邻池峰路、南至规划七支路。红线占地面积233497㎡,拟建滞洪水面面积约15公顷,库容约45万方。
据前期已释放消息:乌石山公园位于乌石展城片区开发,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2909亩(不含乌石山体),作为泉州市区南大门的重要组成部分,片区拟整合乌石滞洪区、乌石山体旅游开发、亭店古民居保护、展城业态提升等特色资源,打造集文旅文创、体育休闲、商贸会展于一体的活力新区。
泉州并不缺乏大型山体公园,如大坪山-桃花山-森林公园,但城市公园正是泉州中心城区所欠缺的,尤其是东海、城东区域。
江南新区大手笔规划“三大公园”,江南中央公园(总面积约1093.5亩)+鲤城区江滨南岸公园(占地约2267亩)+乌石滞洪湖公园(滞洪湖超300亩),未来将在江南新区内形成超3600亩城市景观带,这个数据还未包含乌石滞洪湖公园陆地面积。
目前江滨南岸公园已动工,这三大公园的建成,除了完善居民的生活配套之外,也将进一步提升片区宜居度。
当前,泉州东湖公园、西湖公园均已投入使用多年,城市公园周边也成为泉州公认的宜居高地。“北湖”西华洋片区滞洪湖建设主要包括滞洪区、滞洪区公园以及相关排洪渠系统,规划面积约2300亩,未来建成将大力改善片区居住品质,也将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北门户的整体形象。一期将率先启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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