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骑新买电动车被巡警拦,说电车超标,女子将公安局告上法庭

黑洞探梦 2025-01-15 13:57:51

“这电动车超标,必须扣押!”“我有合格证和发票啊!”一名年轻女子拦在巡警面前,苦苦哀求。巡警不由分说,直接叫来拖车。

就这样,一辆价值1600元的新电动车被强行拖走,而这一纠纷竟然足足持续了9年之久。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买个电动车怎么就这么难?

1.

案情回顾

张丽丽(化名)是一名普通打工女孩,每天要挤公交地铁上下班。为了改善通勤条件,她和男朋友商量后决定买辆电动车。攒了整整三个月工资,终于凑够 1600元 买了一辆新车。

购车第三天清晨,张丽丽骑着新车上班,被巡警拦下。

“你这车 超标 了,必须扣押。”巡警上来就说。

“不会吧?我是从正规店买的,这是 购车发票和合格证 。”张丽丽赶紧从包里掏出证件。

巡警瞄都没瞄一眼:“不用看了,我们已经称重过,找厂家确认过了,就是超标。”

“那您总该拿出称重记录和厂家证明吧?这可是我省吃俭用好不容易买的车啊!”张丽丽急得眼泪都要掉下来。

“我们说超标就是超标,哪来那么多废话!”巡警说着便招手叫来拖车。

张丽丽拼命阻拦:“求求您给我个机会,我明天就去换一辆符合标准的。”

巡警直接推开张丽丽:“再不让开就连你一起拖走!”

第二天一早,张丽丽又跑到巡警队,拿着所有证件想讨个说法。巡警态度依旧强硬:“我们说了算,你爱信不信!”

张丽丽委屈又愤怒,这钱来之不易,凭什么说扣就扣?于是她 一纸诉状 将公安分局告上法庭。

2.

法律分析

本案涉及三个关键问题:

行政执法权限问题。 巡警处理交通违法明显越权 ,这本应是交警负责的范畴。根据《人民警察法》,警察执行职务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不得超越职权范围。

证据认定问题。张丽丽有 购车发票、合格证 等书面凭证,而执法方却拿不出任何称重记录或厂家证明。行政执法必须以确凿证据为依据,单方面的口头断定不能成为执法依据。

执法程序问题。扣押财物属于强制措施,执法人员应当 出示证件、告知理由、制作笔录 。本案中这些基本程序全都缺失。

这场官司一打就是九年。期间公安分局多次上诉,但最终法院认定巡警扣车行为违法。

最终判决 :撤销扣押决定,责令公安分局返还电动车。因车辆已遗失,赔偿张丽丽购车款1600元。

3.

案件看法

网友们纷纷表示:“区区1600元的电动车,硬是拖着打了9年官司,这执法成本得多高?”“赔偿也太少了,9年时间的损失就不算钱?”“就是仗着权力欺负老百姓,现在老百姓也不是好欺负的了!”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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