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发布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工地冬季集中灭鼠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大冬季灭鼠防病工作力度,确保鼠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之内,减少冬季鼠害和出血热等鼠传播疾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建筑工地施工人员身体健康,按照《关于开展全市冬季集中灭鼠工作的通知》(青爱卫办〔2024〕8号),决定在全市房屋建筑工地开展冬季集中灭鼠工作。
(一)组织发动阶段(即日起至11月15日)。各级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负责督促本辖区建筑工地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属地要求设置灭鼠屋,准备灭鼠药物。在工地明处和人员流动频繁的部位,严禁乱设灭鼠屋、乱投鼠药。
(二)统一投药阶段(11月18日至19日)。全市建筑工地要按要求统一投药,确保鼠药投放到位,严禁搞形式走过场。投药7天后要进行检查,量不足者再补投鼠药1次。根据冬季村居周边农田内黑线姬鼠侵害易感染出血热的特点,村居周边的建筑工地要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增设灭鼠屋、粘鼠板、灭鼠笼等设施,提高投药频次。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26日至27日)。各级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对本辖区建筑工地的灭鼠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对重点区域建筑工地的督查。市爱卫办将对重点区域的灭鼠工作进行抽查。
各级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对建筑工地灭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工作敷衍了事、弄虚作假或被通报批评的,将对相关责任单位依规进行严肃处理。集中灭鼠工作结束后,各级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各单位要认真进行冬季灭鼠工作总结,继续落实相关灭鼠措施,保障施工人员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