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圣祥
人民法治杂志报道,辽宁朝阳市民政局干部赵凤阳,在担任当地殡仪馆馆长期间,创办了一家殡仪服务公司,个人占股67.12%,除接管殡仪馆部分业务外,还新增了其他高额收费业务,由于系垄断经营,导致当地殡葬收费乱象横生,巧立名目强迫收费,高额的费用让“穷人借钱办丧事”。
在朝阳市殡仪馆,办一场葬礼的收费,殡仪馆会出具三张不同的票据:发票、收据、购货清单,分别盖着朝阳市殡仪馆、众生殡仪服务有限公司的公章。因为殡仪馆是事业性公益单位,大金额带有暴利性质的收费,自然全部由后者以各种殡葬服务名目收取。但凡家属不“自愿交费”,逝者既别想得到安息,生者也别想得到慰藉。
殡葬暴利,并不是一个新鲜话题。殡葬业是十大暴利行业排行榜上的常客,媒体曾经曝光过各种殡葬黑幕。虽然有明文规定“严禁强行服务、强行收费、搭车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但类似规定,落实到某些地方的主要意义,似乎就是用来违反。垄断经营之下,消费者的选择权被剥夺,理性消费根本无从谈起,“老子管儿子”式监管,则往往流于形式。
但即便如此,像朝阳市殡仪馆这样,直接由馆长大人开公司,亲自操刀强制消费攫取暴利,依然是全国罕见的。赵凤阳任职朝阳市殡仪馆馆长期间,公然在馆内投资办企业,而且,明摆着利用自身职权赚钱,这是典型的“红顶商人”外加利益输送。让人想不明白,为何历经一轮又一轮的反腐风暴,至今安然无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盈利活动。赵凤阳退休后,却依然利用殡仪馆垄断经营特权,大发死人财。这么多年来,几乎每一位不幸离开的朝阳群众,都成了赵凤阳砧板上的“菜”,在人生的最后一程任其宰割,他到底是怎样逃过层层监管的?
“死不起”的公众感叹,在朝阳市貌似不是什么值得重视的民生问题,而仅仅是一桩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发财生意。都有谁在这桩生意中分赃?发死人财的,会是只有前馆长赵凤阳一个吗?赵凤阳背后,还有多少个吸血的大鬼小鬼?不把发死人财的这些吸血鬼一锅端了,朝阳市的基本殡葬服务,不可能公益起来。
每个人都只可能死一次,让亲人拥有一个体面的葬礼,这是所有家属的朴素情感;同样,让每个公民都能体面地死去,也是社会的基本文明底线。为此,基本殡葬服务应该充分公益化,为“死得起人”的社会文明底线兜底。高端殡葬服务可以市场化,但绝不能消减基本殡葬服务,更不能利益输送内部自肥。
吸血鬼多了,老百姓就会“死不起”。基本殡葬服务要改变“因为公益所以暴利”的荒诞逻辑,必须首先从严惩那些大发死人财的大鬼小鬼开始。
(此文首发新京报,此为原汁原味版。)
用户17xxx47
北票也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