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发文,节能降碳事关生物质能产业发展

文智生物 2024-06-19 17:10:35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钢铁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炼油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合成氨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水泥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 确立了四大行业节能降碳的主要目标,包括但不限于: 1、到2025年底,钢铁行业单位产品能耗显著降低,电炉冶炼单位产品能耗降低2%以上,水泥熟料产能控制在18亿吨左右,合成氨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提升至30%,炼油行业形成节能量约200万吨标准煤。 2、到2030年底,各行业能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生产过程中绿电、绿氢消费占比明显提升,提升行业清洁运输水平,因地制宜推动运输、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改造,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文件中部署的重点任务涵盖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的更新、能源消费的绿色低碳转型、能源资源的循环利用以及数字化升级等方面。这些任务旨在通过技术创新和系统优化,提升行业整体能效,减少能源消耗和碳排放。 此外,文件还对组织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水泥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提出,大力推进破碎、配料、熟料煅烧、烘干、原燃料和产品储存运输等系统改造。在满足环保要求的前提下,推进水泥窑生物质燃料利用,支持替代燃料高热值、低成本、标准化预处理。 《合成氨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提出,推动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推动气化炉渣回收送锅炉掺烧或生产建筑材料,鼓励回收三聚氰胺装置尾气联产尿素,因地制宜开展低品位热能供暖,利用回收富甲烷气生产液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产品。推动以可再生能源替代煤制氢,提高绿氢利用比例。引导合成氨企业通过购买绿电绿证等方式,逐步实现高比例绿电使用。 《炼油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提出,鼓励炼油企业利用公用电、大型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供汽、清洁能源等替代现有自备燃煤机组,通过购买绿电绿证交易扩大绿电消费。积极推进炼油工艺流程再造与新能源耦合体系建设,稳步提高绿氢使用比例。在不新增产能的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炼油企业探索废塑料、废润滑油、废弃油脂、废弃生化污泥等与原油耦合加工。 《钢铁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提出,加快发展低碳冶炼新模式。加快推进氢基直接还原、富氢熔融还原等非高炉炼铁技术攻关,鼓励利用现有高炉开展富氢碳循环氧气高炉低碳冶金。支持有条件的钢铁企业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加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高效热泵、新型储能、氢能、工业余能等一体化开发利用。 为保障这些目标和任务的实现,文件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了政策保障: 1、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差异化管理、阶梯电价等措施,鼓励企业提升能效和环保水平。 2、资金支持,利用政府投资、税收优惠、绿色金融等手段,为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提供资金保障。 3、标准提升,加快修订和制定相关能耗和碳排放标准,推动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4、技术创新,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广应用节能降碳先进技术和装备。 通过这些综合措施,旨在构建一个更加清洁、高效、可持续的工业体系,为实现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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