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关汉卿元杂剧《赵盼儿风月救风尘》改编的国产古装剧《梦华录》开播,剧情背景设定在北宋年间,其中角色之一、琵琶乐伎宋引章,尽管有着“江南第一琵琶高手"的美名,却总因自己是乐工而抬不起头来。
“士农工商”四民之外,她们是一种独特的存在——地位卑贱却结交权贵,身家丰厚却朝不保夕,得财不易但散财更快。那么,在北宋“娱乐圈”,这些以声色为业的女子们,到底生活得怎么样?
今天的我们,可以从《清明上河图》《东京梦华录》《武林旧事》等绘画、文学作品中感受到北宋繁盛的市井经济和市民文化。似乎提起北宋,我们总能想象到鳞次栉比的民居,百肆杂陈的商铺,酒楼歌馆遍设,招牌幡幌满街......如此繁荣的娱乐市场,自然而然也催生了一大批受人追捧的女性乐伎。
“女乐"源于古代乐籍制度,而乐籍制度则始于北魏。《魏书·刑罚志》记载:“有司奏立严制:诸强盗杀人者,首从皆斩,妻子同籍,配为乐户;其不杀人,及赃不满五匹,魁首斩,从者死,妻子亦为乐户。"罪犯和战俘的妻女及后代入籍贱民名册,被迫世代从乐,永世不能除去乐籍身份。甚至后代还未出世,就早已被定上了“乐户”的身份标签,备受社会歧视与压制。千百年来,乐籍都被视为“贱籍”的一种。
秦汉时期也同样有伶、优等音乐群体,即“乐户"的前身,但直至北魏“乐籍”这种惩罚制度被正式确立,一部一千多年的乐户血泪史才拉开帷幕,直到清朝雍正年间被废除。
有人可能会疑惑:世代从乐,岂不就是出身“音乐世家"?从小接受歌舞乐器的训练熏陶、具备较高的音乐技艺,何尝不是一种谋生的好法子?实际上,乐籍人士有别于普通平民百姓,她们诞生于统治者的礼乐声色之需,为宫廷官邸、王宫相府、祭坛神庙、军旅民间、迎神赛社、婚丧嫁娶、风俗节庆等各种场合而服务,不能随便离开当地,丝毫没有人身自由,私自逃离将面临被传榭的风险。
“安史之乱"后,庄园经济日趋解体,乐伎活动逐渐向商业繁荣的城市、集镇、庙会等处转移,煊赫一时的“宫廷大曲”便让位于市肆演出与酒馆勾栏。在文化的转型中,宋朝成为对乐伎最宽容的一个时期。
宋朝乐伎拥有了脱离乐籍的机会。女主角赵盼儿出身教坊,她在九岁时因父罪而没为官奴,进入杭州乐营成为歌舞乐伎,十六岁时因太守的恩令脱籍归良,成为普通老百姓。
政治地位上,宋朝乐伎甚至可以外任为官。连皇帝也承认乐伎们的劳动成果,不再将其视为一种奴隶性质的劳作。据《宋史》记载,在教坊各部侍奉了二十年以上且年龄达到五十岁的乐伎,将有机会出任庙令或镇将。尽管这是极为低微的官职,在仕途上也难再晋升,但比起前朝来说,宋朝乐伎的政治地位已有了质的提升。
当然,这种美好的归宿仅限于少数男性乐伎,占据宋朝乐伎半壁江山的“女乐”们,在脱离乐籍后或婚嫁、或经商,默默消失在民间的滚滚人潮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