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爆料称,展麟(上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上海数据交易所”为噱头,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承诺赠送数字资产,涉嫌以传销模式非法集资,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天眼查显示:展麟(上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7月19日,法定代表人朱志清。记者发现,该公司南京职场墙上悬挂了12块荣誉牌,让人不解的是,南京职场其中“中国创业创新十大企业”、“中国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中国新经济年度十大创新企业”这三块荣誉牌上明确标注的时间是2016年11月;且三块荣誉牌的证书编号也是出奇的一致。
展麟科技南京职场墙上悬挂的“质量信誉双保障示范单位”、“中国互联网金融AAA级信用企业”、“全国投资行业质量、信誉AAA级诚信企业”、“中国消费者可信赖企业”、“中国3.15诚信企业”、“全国互联网金融服务公众满意最佳典范品牌”、“中国驰名品牌”、“中国百强优秀企业”这9块荣誉牌的起始时间都是2020年7月,而展麟(上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之前的公司名称是上海星柔实业有限公司,很显然这些荣誉也是“早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展麟科技成立前两年获得的三块荣誉牌与更名前四个月获得的九块荣誉牌,都是“早产”的,涉嫌虚假宣传。
2024年1月26日,记者受邀参加展麟科技数字经济说明会。会上,自称是展麟科技执行董事王清的人,大肆宣传展麟(上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上海数据交易所的会员单位。记者从上海数据交易所官网了解到,早在2023年12月18日,上海数据交易所就发布了《关于解除合作关系的公告》,公告载明:上海数据交易所已于展麟(上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解除合作关系。
会上,为了吸引大家投资,特赠送增值产品,送1.6倍数字资产(Wgl),举例:消费1万元,送1.6万元的Wgl。投资人现场刷卡,POS机小票显示商户名称为展麟科技2023。
记者从投资人处了解到,客户免费注册,自愿购买1000~10000元的产品后,配送当时市场价值两倍的数字资产(次日起按购买产品金额0.5% /天激活,激活的资产可在交易所自由交易)。也就是门槛费是1000元起,即可收获两倍的收益(数字资产)。展麟(上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上海数据交易所会员为噱头,承诺高额回报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吸收资金的行为涉嫌非法集资,该公司明知已非会员,仍然以此吸金,可能已涉嫌集资诈骗。推荐奖:以累计购买产品金额为标准1000元(会员)~10%
10000 元(VIP会员)~20%(50%奖金,50%资产,6个月以后激活);代理商服务费:一是直接购买50万产品,获得代理商资格,二是通过推广获得代理商资格,A本人累计购买产品不低于10000元,B直接分享5人或5人以上,业绩合计达到5万元,C市场业绩累计达到50万元,经公司审核并签约。
代理商公司奖励:15%服务费,(10%奖金+5%资产,资产6个月后激活)
代理商平级奖:代理商平级时以所分享代理商的市场奖励(15%)为基数奖励20%(50%奖金,50%资产,资产6个月后激活);
分红奖:以公司全国销量总业绩的5%给全体代理商进行加权分红(50%奖金,50%资产资产6个月后激活)。
记者发现,该公司的模式涉及推荐奖、市场业绩累计、代理商平级奖、分红奖等行为符合《禁止传销条例》传销活动的特征: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
9月9日,记者来到位于南京市溧水区秦淮大道288号幸庄产业园E3栋2层采访,工作人员留下相关问题,表示会向领导转达,截止发稿,并未收到展麟科技的回复。(记者 杨登基)来源 | 城市经济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