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澳洲配偶类签证的申请人,在递交签证时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没能带上孩子共同申请,之后又想让孩子拿身份。
近期就有一个案例,X女士的澳洲配偶309签证签证获批了,但是她的孩子没有作为副申请涵盖在签证中。
考虑到孩子面临中考,X女士开始着急想申请孩子来到澳洲读书,于是来咨询孩子的签证。
本期,我们就这个问题给大家进行解答:澳洲配偶签证中是可以把符合条件的孩子作为副申请人一同申请澳洲PR的。
如果配偶签证处在第一阶段,也就是正在等待309或者820下签,这时是可以直接把孩子加入到自己的签证申请当中的。
如果309或者820已经获批,这时候孩子想加到申请中,可以考虑受抚养子女签证 (Subclass 445 Dependent Child Visa )。
孩子拿445签证后,就可以一并加入到配偶签证的申请中,等待最后100和801永居签证的获批。
澳洲移民局对于作为副申请人的子女年龄是有要求的:
18岁以下;
或18岁以上23岁以下的单身全职学生,经济上依赖于父母;
或者由于健康因素,年龄虽然超过18岁但是不能工作,无法独立的孩子;
澳洲移民类别签证申请中对于随行子女的年龄是以下签时的年龄为判定时间,而不是递交的时间。
如果希望携带子女移民,建议根据年龄上限提前3年申请,把签证审理时间也计算在其中,留出提前量非常重要。
当然,如果父母已经获得澳洲PR,或者已经加入澳洲国籍,那就则可以直接考虑申请101/802子女永居签证,孩子可以在澳洲境内或境外居住等待,直至拿到永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