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男子猛追女子,恋爱同居2年后女子生子。却发现男友已婚育

凡夫情理法 2025-02-15 11:33:41

宝子们,遇到那种一开始甜蜜,后来发现对方已婚的人,得多崩溃!深圳一女子就碰上了。男子追她,恋爱同居有娃,孩子出生她才知男友已婚已育。女子果断维权告上法庭,法院咋判的呢,来看看~

案情摘要

情爱迷途多舛途,真心错付泪潸然。谎言揭穿终成恨,法理昭彰正义还。

“我怎么就这么傻,被他骗得团团转!”

这是本案故事的主人公周敏,她抱着孩子,泪水止不住地流,满心的愤恨与委屈。

时间回溯到2019年9月,这天周敏跟着朋友去参加聚会,就在那里,她结识了林宇。

周敏年轻漂亮,身材婀娜,性格温婉大方,林宇对她一见钟情。

聚会结束后,林宇通过朋友要到了周敏的联系方式,展开了热烈的追求。

林宇:“敏敏,今天过得好吗?”周敏:“还不错,你呢?”

他每天对周敏嘘寒问暖,每逢节假日都送上惊喜。

林宇:“亲爱的,这是我专门为你准备的礼物,喜欢吗?”

周敏:“哇,谢谢你,你太贴心了。”

周敏很快就陷入了爱情的漩涡。不久,两人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在林宇的甜言蜜语下,周敏答应与他同居。

林宇信誓旦旦地承诺,一定会给周敏一个盛大的婚礼,风风光光地把她娶进门,周敏满心欢喜地盼着那一天。

2021年4月,周敏发现自己怀孕了。

周敏:“宇哥,我有宝宝了,咱们赶紧结婚吧。”

林宇:“亲爱的,别着急,等时机成熟了,咱们就办。你先安心养胎。”

可林宇总是找借口拖延,说等孩子再大一点就回老家登记结婚、办酒席。

周敏一直深信不疑,直到那天。

那天,林宇下楼倒垃圾,他的手机响起视频电话。周敏接起,这才发现,原来林宇早已结婚生子,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了第三者。

周敏:“林宇,你为什么要骗我?”

林宇:“敏敏,你听我解释,这是有原因的……”

周敏再也忍不下去了,不再给他机会,一气之下,她果断带着孩子离开,与林宇分手、分居。

最后,周敏将林宇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误工费、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并书面道歉。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8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违背公序良俗。本案中,林宇虽然已经结婚,但是他隐瞒了事实与周敏恋爱与同居生子,不仅违背了婚姻法中夫妻应忠诚的原则,而且更是践踏了法律与道德的尊严。根据《民法典》 第148条规定,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本案中,周敏在恋爱中欺诈受骗受骗,周敏可依据《民法典》第148条,请求撤销相关民事行为,并要求其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071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本案中,周敏的孩子虽然是非婚生孩子,但是林宇作为父亲的事实无法改变,所以周敏有权要求林宇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

法院经过庭审,虽然林宇说自己已经承担了周敏生产期间的所有费用,并承诺每个月支付给孩子2000元的抚养费,辩驳自己不需要赔偿任何损失了。

但是,法院认为林宇已婚已育却隐瞒真相,以婚恋交友为名与周敏同居致其怀孕生子,严重损害周敏身心健康。林宇存在明显过错,违背公德、公序良俗、诚信及道德准则,侵害周敏权益。

最后,综上法院判决林宇书面赔礼道歉,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一审后林宇没有上诉,判决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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