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微信作为即时通讯工具被广泛使用,同时,不法分子利用微信实施犯罪的案件也越来越多。微信拉客诈骗案件是较为突出的案件之一。
今年6月底,义乌市公安局佛塘派出所接到赵某的电话,称其在用手机上网时,使用微信功能“附近的人”添加了微信账户里有女性的头像,对方表示可以提供特殊服务,于是赵某通过微信转给对方1000元,并预约在指定地点见面。转移后,赵某无法再联系对方。
接到报警后,佛堂派出所迅速开展工作。经过分析判断,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张某。7月29日,被成功抓获。
据了解,张某,男,24岁,河南省太康县人,暂居义乌市佛堂镇。
从去年年初开始,懒惰的张某就从一家工厂辞职了。在他暂时居住的出租屋里,他用手机注册了多个微信账号,将微信包装成女性的样子,并把一些从网上下载的贴在朋友圈里。美女的露骨照片,利用“摇一摇”等功能发布卖淫信息。张某加好友后,表示可以提供特殊服务,并以保险费、保安费等各种理由要钱。金额从50元到200元不等,导致不少受害人上当受骗。
期间,张某欺骗群众40余人,获取非法收入1万余元。
目前,张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义乌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在微信招揽诈骗案中,不法分子利用受害人不敢报警的心理,大胆实施诈骗。苍蝇不会咬无缝蛋,所以要保持干净。
最后我也警告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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