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了解】印章的九大常见问题你知道吗?

开企宝 2024-10-09 09:50:14

一、刻制公司印章需要什么程序和手续?

通常来说,企业需要拿着税务登记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先到公安局登记备案,公安局开出证明后,到指定的地点刻章,一般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印章被盗、抢或丢失了怎么办?

如果确属印章被盗(抢),则因印章的使用而发生的纠纷,企业不承担责任。

首先,因为公章在公安机关有备案,所以丢失后第一步应该由法人代表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丢失地点所辖的派出所报案,领取报案证明。

第二个步是要让公众知晓丢失的公章已经作废,所以公章丢失后的第二个步骤就是持报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在市级以上每日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做登报声明,声明公章作废。

报纸会在第二天刊登。在哪个报纸登报声明可询问当地工商局,每个地方规定不同。

这里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大部分报社都会要求公司全体股东到场签署同意登报声明才许可予以登报,这也为许多公司的公章遗失补办设置了一定障碍。

第三个步是持以下文件到公安局治安科办理新刻印章备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企业出具的刻章证明、法人委托授权书、所有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股东证或者工商局打印的股东名册、派出所报案回执及登报声明的复印件。第四个步骤,办理好新刻印章登记后就可以在公安局治安科的指导下新刻印章了,新刻的印章需要与之前丢失的印章有所不同,些许不同也可以。

最后一步就是持以上办理的材料到印章店刻一个新的印章了。

三、大股东把持公章使公司的运营进入僵局,其他股东能否重刻公章?

公司股东之间,或董事长与总经理之间等因内部管理纠纷引发的印章争夺战,公安机关一般不会给予办理印章的丢失备案,即比较难以获得印章的重新刻制,而且即使重新刻制,公司还是会面临两枚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局面。

四、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吗?

可以。在合同、协议的签订中,公章和合同专用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将公章与合同专用章并列使用,也足以说明公章与合同专用章在合同签订方面的效力是一样的。

五、什么情况下不能使用电子印章?

除了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电子文书的情况,都可以约定使用电子印章。

电子印章不适用于:

(1)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2)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

(3)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六、合同上没有加盖合法有效的公章但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合同是否有效?

有效,除非约定合同生效需签字并盖章。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时代表公司,因此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也能使合同成立生效。

同理,虽然没有加盖公章,但如果在合同上签字的人得到了公司相应的授权,那么合同一样是有效的。

七、公章外借他人使用,他人私下签订的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有效。公司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公司印章是其对外进行活动的有形代表和法律凭证,公司负责人或其他管理人员,经过公司授权后,只是印章暂时的持有者和保管者,其行使公司印章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应由该公司来承担责任,而不应由持有者或保管者承担责任。

公司自愿将公司印章外借他人使用,应视为公司授权他人使用公司印章,该印章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应由该公司承担。因此,公章外借他人使用并私下签订的担保合同有效,公司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八、合同上加盖分公司的印章是否有效?

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法人地位,但分公司也领取营业执照,能够成为民事诉讼的被告,因此在合同上加盖分公司的印章,一般也认定合同有效,相关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九、公司更改名称后已使用新印章,盖有原印章的合同对公司是否仍有效力?

有效。企业名称的变更并不影响变更后的公司承担原公司的债务,盖有原企业名称印章的文件对变更后的公司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对原企业名称印章应当妥善保管,可以明确保管人,必要时可以对该印章进行销毁并登记备案,以降低法律风险。

来源: 圣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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